2.27號更新
此時,閨女一歲多,我家嬰兒床閑置了,目前我跟閨女睡一個被窩。
主要原因有兩個:
1.閨女已斷奶,晚上一覺睡9個小時,睡覺也老實了不少,睡一個被窩也不會影響我睡覺了。
2.我最近忙活了一個多月的防疫工作,每天早出晚歸,白天能陪孩子的時間很短,滿心愧疚,晚上想摟著娃親一親。
嬰兒床到底實用不實用?我只想說:愛過。
具體到不同的家庭,可能需求不一樣,發揮的價值不同,用的時間長短也不同,需要理性判斷,合理消費。
以下是原回答。
買!孕期就要買!
我家的嬰兒床是豆寶三個月之後才買的,啟用嬰兒床之後最大的感受是: 為什麽不早點買一個嬰兒床?!
01 首先來說一說為什麽要買嬰兒床?
有人說嬰兒床 千萬不要買 ,閑置率特別高,又沒用又占地方,是 骨灰級雞肋母嬰產品 。
有人說嬰兒床 一定要買 ,不僅有利於寶寶安全,媽媽也能睡的更好。
嬰兒床成了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上關於要不要買嬰兒車的描述很簡單: 新生兒應該睡在緊鄰其父母的地方,讓孩子睡在獨立的睡具裏。
所謂的睡具,無非就是指—— 搖籃 或 嬰兒床 。
搖籃在中國套用並不普遍,優點是占地小、便攜,缺點是使用時間短,因為寶寶長得太過了,用不了多久就太小了。 所以買一張安全舒適的嬰兒床很有必要。
對寶寶的好處:
對媽媽的好處:
說下我的經歷,我個人對睡眠環境要求比較高,要安安靜靜,沒人打擾,沒有心事才能踏踏實實地睡覺。
豆寶到來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一直是把豆寶放在身邊。我、豆、再加上豆爸,三個人擠一張床。小家夥睡覺很不老實,小腳踢來提取,小手擺來擺去,還發出一些動靜。
老母親只能靜靜地守候在一邊,動也不敢動,睡也睡不著,怕睡著之後壓著她、怕我拉被子蒙住她的頭、怕她蹬被子...,豆爸還要火上澆油,動不動就打呼嚕,想睡個好覺太南了!
我的睡眠變得支離破碎,整天頂著兩個黑眼圈,沒日沒夜地投入帶娃大作戰。
買了嬰兒床之後就不同了。
豆寶睡著之後把她放進嬰兒床,然後就可以兩個人共享一張大床, 隨心所欲地翻身,肆意妄為地凹造型,睡眠質素空前地好。
豆寶醒了之後晃晃嬰兒床、拍一拍或者抱出來餵奶,然後各自回歸夢想。
感覺身心都得到了解放。
因為當你躺在孩子身邊的時候,不僅身體受拘束,心理上也是一種隨時待命的緊張狀態。
而當你和寶寶分床睡的時候,你才真正掌控了屬於自己的睡眠時間。
單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就認為買嬰兒床就很與必要。
但是, 嬰兒床選擇也很有講究,選擇不當也會成為安全隱患重災區。
所以... 往下看 。
02 購買嬰兒床應該註意什麽?
【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 關於嬰兒床購買的提示:
床柵欄間距小於6CM ,孩子喜歡把頭從柵欄中間仲出來,間距大的話,頭容易被卡住。床頭和床尾的隔板不應該有鏤空 ,以防止它們勾住或制傷孩子的頭部。
床四個角上的角柱應與床頭板平齊,或者非常非常高 (就像帶頂蓬的床上的角柱),否則它們很容易掛到寬松的衣物,可能造成要兒室息。
如果你要給嬰兒床新買一個床墊,需要把床墊表麪包裹的塑膠全部去掉,因為它們容易引起嬰兒室息。另外,床墊一定要結實、偏硬不要選擇軟性床墊。
床墊的大小必須完全符合嬰兒床內部尺寸,防止孩子滑落到底和床墊的縫隙裏 。記住,如果將床墊放入嬰兒床後,四周任何一邊還細兩指寬距離的話,就應該重新換一張完全合適的床墊
1.關於材質
我們把常見的嬰兒床簡單分成 木床 和 非木床 。
主要包含松木、櫸木、胡桃木、合成木材等。
從品質來說, 胡桃木>櫸木>松木>合成木材
但是綜合考慮成本和嬰兒床使用時間、安全性這些因素, 松木床最常見,櫸木次之,胡桃木和合成木材使用都很少。
松木 成本低,但是木質軟,含水率高,使用壽命相對較短。小寶寶體重比較輕,三歲的寶寶體重一般也不會超過50斤,而且一個寶寶睡嬰兒床的時間最多三年,就算生二胎也就六年,只要是可靠的牌子,使用得當,質素是不會出問題的,所以松木在嬰兒床中使用最普遍。
櫸木 硬度大,不易變形,耐用,屬於中高端家具使用材質,價格比較高。
胡桃木 ,質素好,貴,用得也比較少。嬰兒床,幾年就下崗了,個人感覺沒必要買太貴的。
合成木材 ,這個安全性最差,因為多是木材下腳料,膠合,貼皮而成,看起來很像實木,甚至以假亂真,但是味道大。這個一般家長是不會買的,但是有些家長從網上購買,貪便宜,被賣家蒙騙。有些無良產品,只在床的部份位置使用實木,其它地方使用貼皮的復合板,糊弄消費者,所以網購最好是選大品牌,問清楚客服是不是整床都是實木。
不常見,大家聽過的可能是valdera,材質主要是鋼管+塑膠,主打賣點是便攜、免安裝、無油漆,看起來像我們辦公室用的那種折疊床。便攜、質輕(7kg)必然導致它的穩定性會比較差,寶寶睡在上面可能不是很舒服,居家使用的話看起來也不夠溫馨,如果經常帶寶寶外出倒是可以考慮,但是話說回來,雖然它重量輕,但是體積擺在那兒,出門帶個床也是夠折騰的。
2.無漆OR帶漆?
媽媽們可能覺得無漆的一定比噴漆的好,其實不然,中高端的松木嬰兒床都是噴油漆的。
我去我們家附近的家具城看過嬰兒床,一上來賣家就說這個床是純松木的,一點漆都沒噴......說到這裏,可能很多媽媽會動心,又是實木、又是無漆,給寶寶用放心啊。
實際上呢?這個床做工粗糙,上面有很多毛刺,寶寶用非常不安全。
松木這種材質,較輕、粗糙,這直接決定了,如果不噴油漆的話,表面不光滑、易積灰塵、不易清潔、容易起毛刺、易吸濕變形、甚至腐爛。
所以如果預算不高,可以考慮入手松木健康漆的床,油漆一般是環保水性漆,晾一段時間就沒味了。性價比高,而且耐用、好清潔。
預算再高一點的話可以考慮櫸木床,櫸木材質硬,使用壽命長、不易產生毛刺,可以考慮入手無漆的。
但是也最好是考慮大品牌,價位在1500起步比較合理。太便宜的櫸木床可能材質不好,或者設計不合理,用起來各種bug,給寶寶帶來安全隱患。
3.尺寸
我家選的是 65cm*120cm 的,這也算是嬰兒床的 常規尺寸 了,從出生用到三歲基本沒問題。
也有一些小的,比如faroro家的小床是65cm*95cm,比較小巧。
大一點比較實用,像我家豆寶睡覺非常不老實,喜歡翻來滾去,有時候會像圓規一樣在床上打轉,太小的床完全施展不開。當然考慮到我是面積、門框尺寸嬰兒床也不必太大。
買之前最好提前量一下自己家門口的寬度,別太大了,推不進去就麻煩了。
4.安全性
03哪些嬰兒床最好不要買?
以下這5種床「危機四伏」,盡量不要購買:
1.拼接大床
現在「拼接大床」功能成了一個很大的賣點,無論大小品牌,都要喊出「可拼接大床」,好像這是一個「必備功能」。實際上這個功能不僅不實用而且不安全。小床很難與大床實作無縫銜接,總會有一點高度差,小床體積輕,拼接使用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縫隙,這就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隱患。萬一寶寶夾到大床與小床的縫隙中,大人又沒及時發現,還是很可怕的。
而且寶寶三個多月就會嘗試翻身,床四周必須要有圍欄保護,不然隨時可能掉到床底下。
就算是三個月之前,拼接大床也沒有很大的意義,這種拼接很難做到無縫拼接,大床小床高度也很難完全一致。就算是拼得很好,你也不能總是餵一邊吧?費這麽大勁,還不如幹脆抱出來,餵完再放進去省事兒。所以,拼接大床這個功能並不實用。
2.上下調節護欄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早已禁止制造和使用這種嬰兒床,很多兒童因為使用這種床被卡在縫隙中致死。這種護欄靠卡扣和塑膠軌域拆卸和調節,很容易松動。如果塑膠軌域因為塑膠老化、脫落等原因,破碎或脫落,那就直接導致床板與側護欄之間產生大縫隙。小寶寶天生喜歡鉆縫隙,如果晚上擠到縫隙裏,父母都睡熟了,也發現不了,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重點是,這種在國外已經被淘汰的床在中國還很常見!
大家購買時一定要仔細甄別,拒絕踩坑!
3.橫向翻轉護欄
橫向翻轉護欄,使用比較方便,尤其對於小個子媽媽來說,有時候寶寶睡著了,直接開啟護欄放進去就可以。但是這樣的「方便」背後也隱藏著很大的風險,寶寶10個月左右的時候就會自己站起來,嘗試「高危險動作」,有了「橫檔」助力,那會大大提高翻越護欄成功的概率。
而且這種橫向翻轉是國產嬰兒床很青睞的一種設計,開啟購物網頁,遍地都是。
寶媽們購買時要學會拒絕。
4.「變形金剛」
嬰兒床就老老實實當好自己的嬰兒床,這樣比較穩妥,如果有要當嬰兒床,又要當沙發、書桌、大床...最後的結果就是,什麽都當不好。
比如下圖這款,堪稱變形金剛,整個表單上都是孔和螺絲,到處都是風險隱患,安全性令人質疑。
5.兩頭鏤空
小寶寶睡覺從來都是不按套路出牌,一晚上不知道要換多少個姿勢,轉幾個圈,所以床頭創衛最好是非鏤空的實心設計,這樣可以避免寶寶把手腳卡在空隙中。
但是,市面上常見的嬰兒床,兩頭不鏤空的還真不多。
排除了以上5個「錯誤選項」,選則起來就輕松多了 。
說了這麽多大家一定想知道我家嬰兒床是哪一款。
就是下面這只, 貝樂堡家的皮克斯系列松木床 。
在購買之前,我糾結於嬰兒床的材質和款式,看到市面上五花八門的嬰兒床品牌和款式,最終從實體店入手這款。
選擇這款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 從實體店能實實在在看到這款床材質很好,光滑無毛刺,用的是環保水性漆; 二是 這款床是實體店的樣品,在店裏放了差不多十個月,推回家直接可以用。
整體用起來很不錯,木質好,環保水性漆,床板高度多檔位調節。但缺點是因為是老款,側護欄升降,一側床頭鏤空,存在安全隱患。
目前這款產品已經停產了, 升級成摩羯系列, 在原有基礎上, 修復了「側護欄升降」和床頭鏤空,這兩個bug,安全性和舒適性都不錯,性價比高,雙十一(2021)預計到手價1298,價格比2020年有小幅上漲,但是還算親民,畢竟質素擺在那裏。
就醬,希望大家能夠為寶寶選到安全又舒適的小床。
END
參考文獻
[1]張禹嬈,張帆.嬰兒床的安全尺度設計及思考[J].家具與室內裝飾,2019(07):83-85.
[2]陳建新.嬰兒床風險不容忽視[J].標準生活,2011(03):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