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開頭就明白,孩子父親的教育方式是有問題的:
因為她除了害怕她爸爸之外,沒有人能讓她屈服,……因為家裏只有爸爸管得住她,所以爸爸陪練的時候很認真,但是爸爸一離開琴行兩分鐘之後一定會開小差。
看得出來,孩子爸爸必然是用了特殊暴力手段,才會收獲這個孩子的屈服。
這一招在孩子的姐姐身上一定是有用的,所以姐姐才會是一個看似聰明正常的孩子。
但 每個孩子對暴力的屈服程度是不一樣的 。
有的孩子都不用動用暴力,稍微說話重一點就懂了,立即屈服修正自己,而有的孩子,日常接受暴力,但只要沒有能發出暴力的人,他就立馬解放天性,嘗試一切,學著用暴力手段對待周圍的一切。
就像這樣。
單獨在琴行的時候各種搗亂,玩壞兩個訂書機,把粉筆塞進洗手台的落水口,把飲水機裏的水放掉半桶大廳全濕,拿水槍把另外一個小男孩的衣服褲子都射濕了,她的口頭禪是「我操」。如果上課時我說你這個音錯了,她就說「我操,怎麽不早說」實際上這個行為不完全是不能理解的,孩子太壓抑了就會用一種方式來釋放自己。
我妞在我和外人面前都還是乖巧可人的形象,但是,只有爸爸和她外公的時候,她會鬧騰到按不住。
原因有二:
所以小妞只對她爸爸和她外公鬧騰。
反過來,如果是孩子爸爸和外公真的不想陪了,孩子怎麽纏結鬧騰也都是沒有用的,而且他們說話對孩子還特別管用。
孩子不聽老師管教,責任還是在父母。
我孩子班上有個小朋友就是爸爸相當暴力的,據稱是手上抓到什麽都會往孩子身上招呼。
這個女孩子一面相當暴力,全班男生打過來沒有她的對手,和同學的交流也很粗糙,動手動腳常有。
但另一面她非常溫暖和講規則,她看我妞手受傷了,二話不說就幫我妞背書包,她看我妞被動手了不開心,就給我妞選項:「要麽你去告老師,要麽你在我身上打回來。」
我猜想,女孩的爸爸可能很暴力,但女孩的媽媽非常有能力,做事有板有眼講規則,對孩子的陪伴很多,所以這個孩子才會有這樣兩面性的性格特點。
而題主遇到的這個小孩,可能是爸爸暴力,而媽媽也不怎麽有時間耐心管教,孩子才會在沒有爸爸的時候如此放肆。
針對這個問題:
需要指出,父親總是責罰孩子,導致其他人的教導孩子都無視,這反而會傷害孩子的學習能力。
孩子的姐姐聰明又正常,可能那時候父母陪姐姐的時間相對多,養育得也相對精細一些,對妹妹就缺乏這種精細了。
要想讓孩子重回正軌,建議不要再打孩子了,越打越沒有用,父母要耐心溝通,引導孩子去做正確的事。
每件事情,只要孩子做了,都一定有後果,要讓孩子看到這種因果關系。
類似於:
玩壞兩個訂書機。——賠償,看孩子有沒有零花錢,有的話用自己的零花錢賠償,特別有效,或者是,如果媽媽比較配合的話,請媽媽帶孩子去買兩個來賠償,嗯,照道理這是孩子對外犯錯以後,父母的第一反應。
把粉筆塞進洗手台的落水口。——給工具,盯著孩子自己弄出來,如果媽媽配合的話,不弄出來不給走。
把飲水機裏的水放掉半桶大廳全濕。——給工具,盯著孩子打掃幹凈,如果自己很忙,可以跟媽媽說:「媽媽抱歉,我還要上其他孩子的課,但是大廳都是水太危險了,別的孩子來也容易受傷,辛苦您盯一下。」
拿水槍把另外一個小男孩的衣服褲子都射濕了。——要麽給對方孩子道歉,接受對方家長提出的要求,要麽和孩子父母商量以後,讓孩子也濕半身再走。
很明顯,如果孩子三四歲的時候,父母有認真看管的話,這些問題是三四歲就解決好的,根本輪不到6歲再來解決。
因此我猜想孩子媽媽可能相比孩子爸爸更軟弱,威脅孩子的話僅限於:「你信不信我告你爸爸?」
這種情況,有必要連著媽媽一起教育。
教育的角度可以不是「你這樣不管孩子,給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煩」,而是「你這樣不管孩子,我擔心孩子未來更難管」。
怎麽說呢,這個度很難把握,我也是在孩子最近跟的這位鋼琴老師很兇很兇批評她所有沒到位的地方以後,才理解到,一個老師願意花費情緒力量來對抗學生,說明她是真的很愛自己的職業。
現在出去哪裏還能看到會兇孩子的老師,都是哄著孩子學,然而沒有切實的成就感,孩子學了也無趣。
有些老師課堂上不兇,就把兇孩子的責任丟給了父母……這反而讓做家長的不是很安心。
我們鋼琴老師是和我商量過,能不能給娃準備根小棍子,不專心會敲,我覺得,可以。
後來孩子沒被老師敲,但是她就很清楚,鋼琴老師她糊弄不過去,也就只能按頭好好學。
怎麽說呢,孩子就是這樣啊,叢林法則,誰狠聽誰的。
我孩子學習沒信念,我盯著學,責任就更是完全在我。
於是我給孩子商討一個方案: 她自己設定要做的事,自己設定要做到什麽目標,自己明確提出她想要的獎勵 。
之前我們一直都有設定目標這個環節,但孩子總不是很上心,於是我又加了後兩點。
而如果是做得差,導致了結果差,需要被懲罰的時候,我從來不懲罰說打孩子幾下之類,前段時間更是摸了一條用新目標代替懲罰的道路。
上一次上鋼琴課,去之前就和孩子商量,這次課想達到什麽目標,孩子說,希望老師教她兩條新內容,她想玩一下遊戲。
然而,新教的兩條學完以後,再學了另一本,老師罵人到我想幫老師拍背順順氣。
出來我問孩子,是不是錯了,孩子說是的,她接受懲罰,不玩遊戲了。
我說,老師確實教了你兩條新的,你做到了,所以可以玩遊戲,但是後一本書上的,由於練習得確實不夠,那需要定一個新的目標,到下次上課前,準備練習幾個小時?
孩子說:那就練習三小時!啊,不,四小時!
我算了一下:到下次上課前有六天,每天半小時的話,總共就是三小時,先從半小時練起可以嗎?
最終,孩子做到了,結果也很好。
保持設定目標的習慣,就是讓孩子意識到自己在幹嘛,清晰的目標,才能促進孩子理解自己的處境。
有時候當老師挺難的,畢竟自己費盡心機教育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