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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海運出口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2022-03-07新聞

中國的無人機在海外市場名氣不小,但受國際環境的影響,國外對無人機的進口限制蠻多的,建議在出口前提前與收貨人溝通了解當地海關關於無人機進口政策,免得貨物出運的,進口清關受阻。另外無人機屬於出口管制物品,自2015年8月15日起,商務部對部份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和高效能電腦實施出口管制,相關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如要出口,需獲得商務部簽發的特許。

無人機海運出口最大的問題還是電池分類,常規的UN3480 9類鋰電池出口還是非常簡單的,如有海運出口方面的需求可咨詢力勝王東。

海運出口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訂艙需要危包證掃描,申報需要提供危包證正本

2、訂艙需要英文MSDS報告,進倉需要提供中文MSDS報告。

3、海運托書。

4、報關資料一套,含: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箱單,發票,申報要素。

包裝要求:

1、器材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

2、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透過使用內襯(如塑膠袋)達到防水,除非器材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

3、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

4、鋰電池裝載貨櫃內須進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強度應符合進口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