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訊息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29日通報,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袁延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延文理想信念喪失,底線原則失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和銷毀證據,轉移隱匿違法犯罪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官不廉,家風不正,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家族式」腐敗;在政策扶持、救災款物分配事項中優親厚友;違反生活紀律;「靠農吃農」,利用職務便利在涉農獎補資金撥付、農業試點專案申報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賄賂;「自批自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涉農獎補資金。
袁延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呈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袁延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