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了【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專案實施導則(試行)】。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EOD模式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專案實踐,有利於積極穩妥推進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有效實作。
黨的二十大指出,要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作機制。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探索EOD模式創新,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成為生態環境促進穩增長、服務高質素發展的重要手段,制定【實施導則】有利於引導EOD模式規範實施,行穩致遠。
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導則】是積極穩妥、規範有序推進EOD模式的現實需要。隨著各地方需求的增加和社會高度關註,各方面對EOD模式的理解不到位,存在專案內容和投資盲目擴大、政策把握不精準、專案質素不高、專案落地難等問題,亟需制定相應的規範檔進行指導,幫助地方提升專案謀劃能力和實施可行性,防範各種風險,推進EOD模式行穩致遠。
據介紹,自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同意實施兩批94個EOD試點專案以來,EOD專案廣受社會關註,取得了積極進展。
有關負責人表示,EOD專案要選擇對實作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支撐作用大、實施必要性強、工作基礎好、生態環境效益顯著的公益性生態環境治理內容。要充分銜接本地區現階段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重點聚焦1—2個生態環境要素,切實發揮生態環境治理對產業開發的增值作用。
試點期間,以推進專案落地、總結實施經驗、健全管理制度為重點,強化專案質素,不追求專案數量和規模,嚴格落實EOD專案實施要求。對各地開展數量進行嚴格控制,對省級試點嚴格要求,不降低標準,不放松要求。專案實施中要嚴格落實專案立項、招投標、投融資、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資源開發、資產處置、資金使用、債務管控等相關法規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