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中國歷史長河中比較奇怪的朝代,懲治貪官的措施很嚴厲,然而腐敗現象卻是很嚴重,這就是明朝。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朱元璋的生平,在參加起義軍前的生活是相當苦的,朱元璋的父母、長兄因旱災和瘟疫的泛濫而過世。出於生計的原因,朱元璋去皇覺寺還做過和尚。後因走投無路,才參加起義軍。這樣的生平對於盤剝勞苦大眾的官僚階級,朱元璋從心底的憎恨是紮了根的,不管後來當了皇帝,要建立起自己的管理體系,這些人如果有貪腐,肯定是憎恨的,重刑也是必然。但為什麽解決不了貪腐問題?
一、合理的薪資是養廉的保障。 明朝給官員發的俸祿極低。這就導致了官員當官了卻連飯都吃不飽。當官的連飯都吃不飽,怎麽可能有精力去為皇帝出力,為百姓做主。所以,物極必反。朱元璋的刑罰雖重,可官員們也要活著,這就出現了一種矛盾的狀態,官員想清廉卻難以生存,最後貪官問題就越來越嚴重。
二、制度是廉政的根基。 要有預防性的制度、也要有事中監管的制度、最後才是發生貪腐後的懲治制度。
最重要的是,治理貪腐需要建立健全的監督機制和法治體系。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設立監察機構、設立法庭等,但這些改革需要時間來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