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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進口使用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專題會召開

2024-07-26新聞

為加強樂城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簡稱「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規定,7月24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召開樂城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專題會。

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省衛健委、省醫保局、海口海關、博鰲機場海關、樂城管理局、樂城醫療藥品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樂城先行區醫療機構、健康食品相關企業代表參會。

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獲準於10月1日起在樂城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

為更好滿足就診患者及醫療康養人群的臨床營養需求,保障食品安全,確保樂城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規範性,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暫行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保健食品管理暫行規定】。

會上,省市場監管局匯報兩個暫行規定的制定背景、制定思路和主要內容,並逐項作詳細解讀。各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和工作實際,從確保食品安全、明確主體責任、規範審評審批等方面提出相應完善意見和建議,並就部份條款進行深入研討。園區醫療機構及相關企業代表就申請進口使用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開展真實世界研究等具體流程提出相應問題,針對操作實際提出相關訴求,各單位逐一進行回應解答。

省市場監管局特食處負責人表示,編制組將吸納整合各單位提出的寶貴意見,組織協調各參編單位的力量,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標準內容,切實增強相關規定的實用性和創新性,推進樂城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醫食品和保健食品相關工作,推動相關決策部署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