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檢察院11月20日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今年以來全省「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開展工作情況,並釋出一批典型案例。 浙江省檢察機關對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開展專項監督,幫助123家企業解凍賬戶資金7000余萬元。
釋出會現場
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浙江省檢察機關聚焦趨利性執法司法頑疾,開展專項監督;聚焦企業內部貪腐毒瘤,開展專項打擊;聚焦空殼公司亂象,開展專項治理;聚集涉企「訴累」,開展專項清理。
在對趨利性執法司法的專項監督中,全省檢察機關排查查封企業資產2年以上且未解封的1.7萬余條數據線索,幫助123家企業解凍賬戶資金7000余萬元,解封房產6套,解除扣押汽車20輛。寧波市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用時3小時,幫助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迅速解凍被某外省公安機關超範圍凍結資產約3000萬元。樂清市檢察院聯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跨區域凍結涉企賬戶救濟協作機制,累計幫助企業解封賬戶62個,涉及金額1220萬元。
通報趨利性執法司法典型案例
據澎湃新聞,記者在會上註意到一起趨利性執法司法的典型案例:楊某某、占某某濫用職權案。
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縣公安局民警楊某某、協警占某某為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私自攜帶警服、手銬、執法記錄儀等警用裝備駕駛車輛前往浙江、江蘇等地, 意圖以幫忙處理案件為由向企業家索取財物。 同年6月11日,楊某某、占某某根據事先查詢的資訊,以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案件為由,將企業家沈某從江蘇吳江家中帶走。 在車輛行駛途中,楊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幫忙處理案件並索要財物。後沈某乘二人不備在浙江湖州德清縣境內跳車逃跑並報警。
公安機關接警後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對楊某某、占某某立案偵查,調查發現二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員身份,無法以上述罪名繼續偵辦,案件陷入僵局。德清縣檢察院主動提前介入,審查認為二人可能涉嫌檢察機關偵查管轄的濫用職權罪,將線索報送湖州市檢察院。湖州市檢察院經研判果斷立案偵查,前往外省某縣公安局,調取楊某某、占某某身份資訊,確認二人系司法工作人員,並固定了二人違規使用公安系統查詢公民個人資訊的證據材料。透過詳細詢問相關人員、調取報案記錄、監控影片,明確楊菜某、古某某以公安人員身份將沈某帶走並非法控制的基本犯罪事實。檢方還前往被害人沈某所在地公安機關以及行業協會,對該案產生的社會影響進行取證,進一步夯實二人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證明材料,為指控楊菜某、占某某構成濫用職權罪奠定紮實基礎。
占某某在偵查階段對其行為性質有不同辯解,檢察官透過法律分析和司法政策解讀,使其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刑事違法性,最終轉變對抗態度,自願認罪認罰。德清縣檢察院以楊某某、占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起訴意見, 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有期徒刑七個月,二人均未上訴。
最高檢印發 【「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2月25日,最高檢近日印發【「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決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
根據方案,此次專項行動主要有14項重點工作舉措, 分別是:
嚴懲破壞公平競爭領域犯罪;
嚴懲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
開展對公司實控人、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監督治理;
開展「空殼公司」專項打擊治理;
以「掛案」清理為抓手,加強對涉企案件的立案監督;
依法穩慎適用強制措施;
開展涉罪單位財產性判項執行專項監督和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財產部份執行法律監督;
加強對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執行案件的監督;
加強對涉企行政訴訟監督中的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
開展公益訴訟監督;
加大控告申訴案件辦理力度;
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
深化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
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
方案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結合司法辦案,深入開展訴源治理。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針對司法辦案反映出的涉案企業內部管理問題,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加強自身合規建設,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促進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要加大以案釋法和法治宣傳力度,引導民營企業家及內部人員增強法治意識,推動建設法治民營企業、清廉民營企業。 最高人民檢察院8月8日通報, 自2024年2月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以來,在最高檢的統籌指導下,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以高質效辦理涉企案件為中心,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紮實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護企工作取得新成效。
據通報,檢察機關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聚焦重點任務,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運用法治方式穩定社會預期、提振市場信心。 上半年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6.2萬人,同比上升36.5%。起訴民營企業關鍵崗位人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受賄等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檢察機關護航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 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8894人,同比上升45.5%;辦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1837件,同比上升74%;辦理知識產權領域公益訴訟480件。
編輯 | 陳柯名 杜恒峰
校對| 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澎湃新聞、央視新聞等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