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華受大哥之托與另外一夥人——以喇叭為首的三五人一同去搶劫珠寶工廠,因阿華喜飆車,車技佳,因此由他做行動接應。豈料中途事態有變,忽逢警察巡邏至此,眼見喇叭等人即將「收獲」歸來,警察卻在此停車,在旁吃起了早點,事態緊急,他必須將警察誘離此地,方能使同伴脫身。於是他故意開車沖撞警車,警察見之自然立即請求支援,須臾間附近的警察紛紛趕至,警察對阿華窮追不舍。但他們的車技又如何敵得過阿華?他亦對警察十分不屑,心知他們絕無可能追上他,是以匆忙將同伴放至安全之所,又獨自開車誘敵。不料阿華在逃亡途中,不慎撞上一輛大貨車,幸而人未有大礙,只受了點小傷。此時警察將其前後包圍,混亂之中阿華隨手在路旁抓過一人充當人質,以此相要挾。而人質忽逢此劫,被嚇至花容失色。原來那人質便是女主角JOJO——由吳倩蓮扮演,此部影片是她出演的第一部電影。我始終不覺吳倩蓮漂亮,她皮膚黑黃,眼睛不大,身材亦極其普通,似是與「美人」二字毫無「幹系」。然她眉眼間透露出來的那一股倔強,卻極為獨特,引人玩味。我曾幾度將其誤以為是李安導演的電影【色戒】中的湯唯。想起李安導演的【飲食男女】,原來他早已使用過吳倩蓮,只覺有趣,導演們好似極其喜愛使用相同氣質的演員。不知他們本人可曾發覺,抑或其實他們是刻意為之?
說回阿華,他因挾持人質,警察不敢貿然動手,他借此逃脫。一個是罪犯,一個是人質。如何會料想到這樣的二人竟會產生愛情。可愛情是怎樣降臨的呢?許是喇叭等人欲開槍殺JOJO,阿華奮不顧身相救她之時;許是阿華見JOJO衣服被撕破,狼狽不堪,脫下自己的外套給她——卻又裝作滿不在乎地將外套仍在她身上之時;許是阿華粗魯地替她戴好頭盔,野蠻地將她的雙腿分開,讓她跨坐在摩托車上之時。許不過是那一瞬之光,JOJO便芳心觸動,不顧一切地愛上這個男子。卻不因他窮,亦不嫌他的身份。少女之愛總是真。
阿華本因將JOJO殺了,以免留有禍害,日後被其揭發。但他沒有殺她。即便他曾向眾人保證他會解決掉JOJO,不留痕跡。可是他終究心存善念,不忍如此加害這個無辜的少女,甚而他還親自送JOJO回家,那樣霸道又溫柔。JOJO回至家中,並未報警,然而警察透過她遺失的手提袋尋著了她。警察將當日所有的罪犯人員一並抓回警局,自以為穩操勝券,只消JOJO指認他們,便能將其全數定罪,不禁得意洋洋。可是JOJO已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只未指認阿華與同夥,甚至已愛上阿華。她亦從未想過自己會愛上一個與自己的世界迥然不同的男子吧?愛上一個曾用槍指著自己腦袋之人,委實荒唐。然而人生本就荒唐。
警察縱使心中憤懣,卻對JOJO毫無辦法,只得不勝其煩地讓其拼著罪犯的五官樣貌——JOJO自是信口胡言。直至華燈初上,方才讓其回家。然而喇叭等人豈會就此放過JOJO?她於他們而言是一種「威脅」的存在,倘若她一時松口,他們便全數入獄,絕不能冒這個險。只有死人才閉口不言,只有死人才能將秘密長埋地底。只有死人。於是喇叭派手下之人去加害JOJO。忽現兇徒,JOJO驚恐萬狀。便在此時,阿華出現。JOJO看見阿華,如釋重負地呼出一口氣。不知為何她總覺阿華在她危難之際便會出現,也許他是她的守護神。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