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了」上訴狀、「交了」上訴費、「等著」二審開庭傳票,總結起來都是在被動配合法院啟動二審程式而已,上訴的目的是翻盤,想實作這個目的還是要多發揮主觀能動性。
積極多一點,反敗為勝的機會就增加一分。
從交上訴費到二審開庭之間還是有一些值得去做的事情,就比如:
1、了解對方的答辯情況
一般來說,一審法院在收到上訴費後會啟動送達程式,也就是把你的上訴狀送給被上訴人,對方有十五天的答辯期。如果對方律師負責的話,為了增加二審的確定性,對方可能會針對你的上訴內容送出答辯狀,這便是一次探查對方虛實的好機會。因為上訴方通常有新的證據和訴訟思路,而答辯狀正是對方針對這些新問題作出的反饋,透過仔細分析答辯狀既可以檢視自己上訴策略的缺漏,也可以進一步發現對方邏輯鏈條的薄弱之處,從而在二審開庭之前完成調整。
答辯期滿,案卷會從一審法院移送二審法院,所以最早可以交完上訴費一個月左右的時候聯系一審法官,問問對方的答辯情況,拿到對方的答辯狀。
2、掌握對方的新證據
訴訟的關鍵在於證據,為了平衡跟上訴方的力量對比,當對方發現你有新證據後也會傾向於在二審補充證據,而及時掌握對方的新證據有助於自己保持二審的主動權。
與答辯有明顯的期限不同,證據送出往往是個隨機的過程,從上訴開始直到二審庭審結束這漫長的時間裏都有可能發生。這並不是說舉證沒有期限,而是發現新證據有時也需要一個過程,只要有合適的理由,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通常不會對逾期證據做失權處理。
所以,你要在二審開庭前跟兩審法院的法官保持聯系(不要過於頻繁),每次溝通時不忘多問一句「對方是否有新證據送出?」爭取盡早拿到它們,給自己留出更多應對的時間。
3、摸清二審法官的裁判思路
不同法官的裁判思路有所差別,尤其分屬上下兩級法院這種差別可能會更明顯。案卷移送後,二審法院通常會在一個月內會完成分案,也就是確定二審的承辦法官是誰。可以主動問法院承辦法官的姓名和辦公電話,當然你不問的話後面傳票上也會寫,不過那就有點被動了。
早點知道承辦法官是誰,這樣律師可以有針對性的分析二審法官既往的裁判經驗和類案觀點。經驗豐富的法官往往對某一類案子已經有了比較穩定的立場,提前了解這些可以讓你增加對二審風險的預判。必要時,也可以有針對性地組織證據去突破二審法官的預設立場,扭轉不利的局面。在一場比賽中,搞清楚裁判員的判罰尺度,總歸是有利無害的。
所以你看,二審除了等待之外可做的事還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