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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律師很反感被白嫖?

2021-03-15知識

任何一個職業存在的前提,就是:

這個職業不僅對他人有價值,還可以因此掙到錢。

法律行業提供的是專業知識服務,也是如此。

工作時間和專業知識,是律師的生產資料。不給錢,就占用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專業服務,就是剝奪了律師的勞動果實,和吃飯沒給錢是一個性質。

來咨詢我法律問題的,這得分情形。

凡是不給錢,就先讓我動嘴說這談那的,我通常岔開話題扯遠去,最後告訴他是個好人,吉人自有天相,這是生活的一點小波瀾,終究會過去的。是的,你沒聽錯,我臨時當起了人生導師。。。

凡是不給錢,就想讓我看這寫那的,甚至微信上向我發送壓縮包的,我直接晾一邊去,看看幾天後,他敢來追問我那事怎麽樣了?

我如果主動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那一定是在利益方面存在互相需要的場合。比如公共利益、親情、鐵哥們、好閨蜜、上下級、長期合作客戶等特殊場景下。

以我的經驗判斷:是否為咨詢付費,可以迅速把一個人的社會層次區別開來,客戶質素篩選出來。

生活在底層的人,通常只為「看見」且「需要」的實物付費,比如一瓶水,一斤水果。對於看不見的東西,比如專業知識、專業服務,哪怕他們需要,也是顯得摳摳搜搜,比如花錢買書、花錢上課、花錢咨詢。在他們眼裏,你我都是一樣四肢健全,憑啥你開口說話就能掙錢,付費是不可能付費的,這輩子都不可能付費。。。甚至還反過來認為,你向他們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

劣質客戶,通常看不起法律,在他們眼裏人情大於天,法律就是鉆牛角尖的玩意兒。這一類人,平時拿你當空氣,急用時電話轟炸。他們遇到的法律問題,達到他們要開口咨詢的程度,已經是病入膏肓的時候。。。

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扁鵲見蔡桓公】

這時候,他們反而更相信人情大於天,法律無用論了。。。到最後,他們永遠活在自己認知的人情世界裏,但是又逃不出社會法律規則的約束,於是顯得很憤青很無耐,只好打心眼裏更加看不起法律。

為啥都提到錢?

錢是快速、高效地,能讓人獲得專業服務的最好等價物。

不給錢,那一定有其他方面的利益交換。比如,一個單身的男律師,希望物件是老師或者醫生,那麽他肯定很高興為二者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改天讓二者介紹物件,就是輕輕松松的事情。

站在客戶角度看,如果法律咨詢是免費的,客戶通常也不會馬上相信,還是會到處問來問去。透過幾次咨詢來互相引證,再結合他自己的主觀判斷(尤其是咨詢時不說真話不說全的客戶),進而得出一個似是而非的所謂法律咨詢結果。

站在律師角度看,如果法律咨詢是免費的,律師通常不會很上心。客戶不掏錢的前提下,問問題也是閃爍其詞、避重就輕、藏著捏著,律師不會有耐心去深度詢問,而是客戶問什麽就簡單回答什麽,例如回答「你有權起訴」「這個合法」「這種行為違法」等等缺乏操作性的答案。如果談不成案,盡快把這種客戶打發走,才是律師這麽回答的最終目的。

這樣的免費法律咨詢,客戶浪費了時間,律師也浪費了時間,到最後客戶還是將信將疑。究其原因還是免費咨詢造成的。

國家每年都在立法、修法,有些條款被廢止、細化、新舊條款共存等等不一而足。在沒有物質回報的情況下,你會相信一個合格的律師,他會繼續買書、熬夜,學習這些新條文?你會相信,律師免費給你專業準確的法律建議?

可見,免費咨詢的最終結果,就是誰都沒有從中受益,社會執行的效率反而因此降低了。

無權利無義務,有舍才有得,為付費咨詢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