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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哪些網站寫小說,版權筆名在自己手裏?

2021-05-27知識

在時間線上看到蛤蟆大大,跟著來瞎喵喵幾句。

很多朋友把「版權」看成一塊鐵板,是一件東西,其實不然。

版權(著作權)是一系列權利的集合。

這裏面有人身層面的,比如「署名權」(決定你能不能在作品上帶上自己的真名或者筆名),比如有「發表權」(決定你能不能決定把這個東西發出來或者不發出來),比如保護作品的完整權(讓不讓別人來修改,修改不是胡改)。

這裏也有財產層面的,比如網絡資訊傳播權(決定別人能不能在網絡上釋出),比如改編權(能不能改編成遊戲、漫畫、動畫、電影電視劇),比如各種復制、發行、表演、展覽相關的權利。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其實很難準確定義什麽叫「版權在自己手裏」,因為這些權利可能是一部份一部份轉讓的。比如說,我允許平台把我的文字內容改編成影片,這是轉讓了改編權,但我要求平台著名原作者,這是保留了署名權;再比如,我允許平台把我的內容變成付費閱讀產品,轉讓了網絡資訊傳播權,但如果合約裏面沒有明確說明有沒有組譯權,那麽平台就未必可以出一個【十大懸案系列】,把我的作品和其他人的放在一起出大合集。

(補充:對於小白作者,網文平台往往一下子把所有的財產相關權利簽走。只有混出來一定影響力,才能慢慢坐下來,一件一件地計較。)

回到問題本身,其實題主應該問的是,平台到底要走了自己哪一部份著作權。

行內所謂「簽內容」和「簽作者」其實就是在轉讓不同的權利。前者一般指簽走了財產相關的權利,後者更加霸道一些,甚至有的平台甚至會直接簽走筆名,不讓作者在其他平台發表作品時署名,或者要求指定筆名發表的內容著作權歸平台所有,就很豪橫。(這一點,找了一圈,還是 @姞雪心 的回答比較全面透徹:新人作者簽合約時需要註意哪些點?)

(題外話:簽筆名這事,要是只看著作權法,按說是不行的,但有的網站會采取其他手段規避,讓作者實質上無法使用特定筆名在其他平台發內容,與之相對應地,可能會有更高的收益或者扶持機制作為補償。這也意味著,如果網文平台出現了壟斷,那麽議價能力弱小的讀者,所能爭取到的合理對價會被壓縮得越來越小,這也正是反壟斷的意義所在。)

回到問題本身,哪些網站版權、筆名在自己手裏,最粗暴的一個判斷標準是,不給錢的平台,大概率能讓你的著作權完完整整留在自己手裏(有的平台可能在使用者協定裏獲取內容的非獨家使用權,主要是為了官方帳號轉發推薦的時候避免爭議)。

還是那句話,著作權是一系列權利的集合,讓出去的越多、讓出去的東西經濟價值越大,理想狀態下,回報也會越豐厚。您要是說,我什麽都不想給出去,只想拿錢,沒這麽好的事情;但如果現實變成了作者讓渡出去很多權利,但沒有得到公允的對價,這也說明市場存在失靈。

唯有希望市場機制越來越健康,讓這些寶貴的、待價而沽的權利能買個好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