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
前年底,領導找到他說:「本來是準備辭退你的,考慮到給你個面子,要不你自己辭職吧。」
他直說:「如果覺得我不行,你可以開除我,反正我是不會辭職的。」
然後該幹什麽就幹什麽。
後來換了個部門,幹的還挺好的。
被辭退有幾十萬的賠償。
主動辭職,瘋了吧?
評論區裏說的,有各種辦法逼迫辭職的。
yysy,那些辦法沒一個合法的。
碰到我們這些要臉願意辭職的,估計有些用。
碰到破罐子破摔的,願意跟公司杠,妥妥直接2N+1。
為什麽我那朋友一直呆的好好的?
原因就是我司之前吃過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