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昭通魯甸群體事件:
2018年1月24日上午,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三委幹部、棚戶區改造工作群組在崇文社區1—4組開展棚戶區改造民意調查工作。10時20分許,崇文社區三群組眾程某某到社區反映問題,情緒激動,與社區幹部發生抓扯。期間,其丈夫的母親王某某(現年79歲)在家中去世,家屬以王某某因聽說程某某在社區爭吵受驚嚇去世為由圍堵社區,引起群眾聚集圍觀。
之後,聚集的群眾高喊討要說法,數名情緒激動的群眾還用石頭砸退了前來維持治安秩序的民警。
縣委、縣政府接報後,立即指示相關縣級領導帶領文屏鎮和公安等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要求查清事件原因,充分聽取群眾訴求,全力做好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魯甸縣成立專門工作群組,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縣公安機關繼續對此案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並依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及時向社會通報處理結果。
如果雲南昭通魯甸縣的這起群體事件發生在古代,可能會被視為具有民變性質。
在古代,以下情況通常可被視為民變:
一、農民起義
當農民因長期遭受沈重的賦稅、徭役壓迫,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