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一個我在美國某大學臨床心理系上課的時候教授說的話吧。先說好這個教授在我看來做法非常不專業,接觸過程中也能看出來對尋求治療的人歧視態度非常嚴重。
那時候上的課是認知行為療法。我在上課的時候問,為什麽認知行為療法一般說不能治療(所謂的)人格障礙,比如說邊緣性人格障礙。那個教授回答說,因為這些人很manipulative(操縱別人),很不好治。然後他開始舉例子,說他以前有一個邊緣性人格的咨詢者,每次治療的時候沒辦法跟著他預設的流程走,總是跟他說一些其他的事情,咨詢之外的時間會總給他發資訊。後來他的處理方法就是,把手機號換了,徹底躲開了這個來訪者。這個教授還把他自己說得特別倒黴,覺得自己竟然被逼到了要換手機號的程度。
這是美國一個算是比較知名的臨床心理系了,這個教授在領域裏也算有知名度,但是可以看到他的做法非常不專業甚至有悖職業倫理。首先說他本身在治療人格障礙上並沒有什麽專業知識,我不知道他開始是透過什麽給那個咨詢者診斷了人格障礙。再者,有邊緣性人格障礙的來訪者,他們最怕的就是被拋棄,他們害怕不被愛不被關心,拋棄對他們的傷害是巨大的。後來我課下和同學討論這件事,我們都擔心這種拋棄對那個來訪者的傷害可能會是永久的,他可能再也不會信任心理咨詢,再也不會去尋求治療。而這個教授對他們的態度是,這些人是有毛病的,這些人從內心是充滿惡意的(比如用操控別人來形容他們),在他自己專業無法幫助到這些人的時候,他選擇怪罪來訪者並以傷害他們的方式(拋棄)來切斷聯系。而他因為自己是咨詢師、心理學家、教授,他可以對外說是別人有病別人有問題,而不是他的問題。他可以大言不慚地把這段事情給學生在課堂上講出來而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麽。
所以說拋棄來訪者這種事有多普遍?我不知道有多普遍,但要說不少的話,我不會感到驚訝。在美國,心理學家執證上崗,做出有悖倫理的事而傷害到來訪者是可能被吊銷執照的。但是來訪者往往處於弱勢方,他們對於這些專業中的職業道德往往也不了解,也沒有條件去維權。這樣就有了我說的這個教授這樣的人,到處標榜自己是專家,自己是專家所以自己做的一定是對的,還把自己的垃圾做法講給學生聽。
所以對於尋求咨詢和治療的人來說,在完全信任一個咨詢師之前也要先自我保護。首先要認清一個咨詢師只是一個咨詢師,咨詢關系會開始也會結束,把咨訪關系限定在預約好見面的那一兩個小時之內,是對自己的保護。如果咨詢師提出在這個時間之外與你要有更多的交集,比如加你的微信和你隨時聯系,這其實是一個危險的訊號,是這個咨詢師不專業的表現。他到底對你打算負責多久?在這段關系裏是他需要你還是你需要他?咨詢師也是人,一個人有多大的能力能無條件時時刻刻關心另外的很多人(一個咨詢師不可能只有你一個來訪者)?
再最後,如果真的被一個咨詢師拋棄了,這確實是很大的傷害,但是不要因此放棄治療和放棄相信別人。一個適合自己的咨詢師還是可以幫助治愈這些傷害的。另外就是不要因此責怪自己。有的時候咨詢者被拋棄,會覺得這是自己的錯,自己有問題才會被咨詢師不接受,但是如果咨詢師沒有好好地和你結束這段關系,這往往反映的是咨詢師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