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也不見得是件壞事,但是受到很多限制。
我讀博士期間有在加拿大一間大型私人醫院的飲食障礙住院部兼職過。一開始是做實習(沒錢拿),後來受邀兼職了一年時間,每周工作一兩天有薪金拿,還可以攢小時數。
結束這份兼職工作幾周後,我有回去過一次,應該是去找主管拿什麽檔材料。
進去科室的時候遇上了之前的病人,而且是一群病人,這個飲食障礙部主要采用DBT辯證行為療法,我帶團體治療,所以大家都熟悉我。
一位女性病人看到我特別高興,要給我一個擁抱作為感謝,我作為一位男性,確定了以下條件滿足後,的確抱了:
- 在公共場所 :我們在科室的走廊裏,護士站外面。
- 有其他人在場: 其他病人和護士都在場可以作證。
- 得到患者同意: 再三確定她要給我擁抱,是自願的。
- 擁抱的方式: 是她來抱我,我的身體「接受」擁抱但沒有「給予」擁抱。
我覺得擁抱患者沒有問題,註意相關條件是否滿足就好。對於治療師來說,這可能是很有回報感的經歷;對於患者來說,這是他們表達感激的一種方式。但在此之外,可能並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