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經知道他們要殺你了,他們自然就殺不了你了。
要刺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不讓他知道你要殺他。
2010年,一組以色列摩薩德特工在杜拜的一家酒店刺殺了哈馬斯高級指揮官阿爾馬伯。
他們先是在酒店房間裏給他打了麻醉劑,然後用枕頭悶死了他。
但是,這些以色列特工從機場到酒店的行動軌跡全程被無處不在的網絡攝影機拍下,成為了鐵證,他們也因此被杜拜警方通緝。現在的技術條件下,想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後再消失已經幾乎不可能:
可見,即使是像阿爾馬伯這種有著豐富的戰鬥經驗和秘密工作經驗的人也可以很輕易的被人幹掉。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不知道摩薩德特工會在杜拜殺他,不然他也不會連保鏢都不帶。
而你比他的優勢大多了,因為你已經知道有人要殺你了,那他們就殺不了你了。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報警。你作為納稅人,警方有保護你的義務。哪怕你是在國外的酒店裏,當地警方也有維持本地治安的義務,不會坐視不管,而且外國人被殺了更麻煩。
就算警方不給你派24小時警衛,你也可以要求酒店給你提供安保。你花錢住他們的酒店,他們在法律上也有保障你的安全的義務。
再說了,既然你已經知道有人要來殺你了,你完全可以要求警方在酒店秘密設伏,等殺手來時直接抓捕。
難道你以為你是生活在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