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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精神心理疾病的患者對於吃藥非常擔心副作用,而其他患者不會(如腫瘤患者化療)?

2020-10-13心靈

對於精神類藥物的偏見,我寫了一篇科普文章,裏面有答案:

藥物的基本邏輯是,心理方面的異常,包括感知覺、情緒,或是思維,都可以透過生物化學的手段調節。我不是醫生,按說對這個話題沒什麽發言權。但它在心理咨詢中又是一個敏感的,有爭議的話題。每當我寫到抑郁癥焦慮癥,就有讀者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 看醫生沒有用,吃藥沒有用,錢花了不少,好轉還遙遙無期…… 諸如此類。

說實話,這些留言我也為難。置之不理也不好,但如果不加說明地精選出來,又有可能形成誤導。我當然是主張兼聽則明,認同負面資訊的價值。但又怕個體的經驗被這樣放大之後,會加劇某種偏見。一旦有了偏見,要糾正偏見就很麻煩了。

那麽,我就以一個非醫學人士,同時又是和精神衛生工作有工作交集的心理學工作者身份,談一談我對精神類藥物(包括醫學治療)的看法。

首先明確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在今天罹患精神障礙的病人, 總體來說是不好辦的。

不好辦,是說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好辦法。

註意是沒有「好」辦法,不是沒辦法。辦法其實有不少,只是效果都不確定。精神醫學的方法、心理學的方法,甚至民間智慧,偏方土方,玄學的方法……這一點是共同的: 無法預測。

不存在100%安全,有效,完全在掌控中的治療方法。所有嘗試說到底都是碰運氣。

那麽,患者面對的問題就是: 往哪個方向碰運氣?

藥物(準確地說,現代醫學體系下的藥物)代表了這樣一個方向: 它是一個療效和副作用都經過了數據驗證,大概率有幫助,且成本較低的治療路徑。

聽起來是不是值得一試?

有人問,心理學的方法怎麽樣。

心理學的方法可以分為 循證 非循證 兩種。循證心理治療(通常在醫院心理科開展)的療效和副作用同樣經過了反復驗證,但成本通常更高。

非循證的心理學方法就五花八門了。可選擇的範圍很大,從不同的幹預流派,到治療師,每一個不同選擇都會帶來變化,都意味著未知。有人從中獲得了很大的好處,但因人而異,他的經驗無法推導對你的結果,你做同樣的事可能有效,可能無效,還可能有害。概率有多大呢?難以判斷。

那些神奇的偏方土方,不確定性更大。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就像你有一筆錢要做理財,面臨的選項一樣。醫學就像那種正規的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多少,風險多大,數據都有交代。也存在一些私下的放貸渠道,沒有數據,但有朋友拍胸脯給你保證,他試過,收益率高得驚人。

可以試試,但不要把雞蛋都放進這個籃子。

理解了這一點,你也就理解了為什麽藥物治療是最優先推薦的治療方案。 它不只是科學問題,還是一個決策偏好的問題。 對個人來說,它不一定是效果最好,副作用最小的治療方案,但在你不確定的時候,它對你有幫助的「概率」相對最大的。

在此基礎上,我們來澄清對藥物的偏見。

偏見之一:吃藥沒有用。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任何人去正規醫院開了藥,吃了幾天沒有好轉,或者只是稍有好轉,就會得出「吃藥沒用」的結論。原因多種多樣,可能是需要加大劑量,可能需要堅持更長的時間,也有可能是這種藥恰好對你沒用,要換成其他的藥。

這些操作都需要你保持和醫生的溝通,定期復查。而「吃藥沒用」的偏見,恰恰打消了很多人對醫學的信心,自行停藥,坐實了這一偏見。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就是體質上對藥物反應不佳,試過各種醫學手段還是沒什麽起色,也就是說,醫學沒辦法幫到他。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其中有的人死馬當活馬醫,鍥而不舍,說不定嘗試了別的方法峰回路轉。比如生病了吃藥沒治好,後來每天爬山,久而久之好轉了。這當然值得慶幸,但也不能得出普適性的結論,說爬山在任何情況下都比吃藥更有效。還是一個概率問題。

很多個人經驗,推廣給別人的時候,要記得把概率算進去。從個人角度出發,輕易不要下「A方法無效,B方法有效」的斷言。要說的是:「每個人的經驗不同,對我個人來說,A方法的效果不如B方法。也有可能別人的感受跟我不一樣。」

偏見之二:藥廠背後是逐利的資本,資本家瘋狂追求利潤,騙人吃藥是一場世紀大陰謀。

這話很有蠱惑力,迎合了我們內心深處某種被迫害的想象,而且部份是事實:藥廠背後確實有資本家,資本家確實想賺錢。——「 凡事只想著賺錢,垃圾!這些人的立場可疑,賣的藥也可疑!

工人階級的義憤被自動點燃了。仿佛透過對階級內容的審判,就洞悉了科學層面的真相。但是仔細想,這個邏輯並不成立啊?藥商是否醉心於賺錢,跟他們的產品有沒有用,是並列不悖的兩個命題。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資本既是瘋狂逐利的,同時也提供了(對多數病人)有益的藥物。

涉及到立場問題,你可以不相信藥商的殷勤,甚至不相信醫生的推薦,你也有權反感他們最終的訴求是為了盈利。但在科學層面,你需要接受,藥物(大概率)可以帶來某種效果。這就夠了。好比你在態度上不接受遊戲機,把它的流行看成是SONY和任天堂制造的行銷圈套,可以這樣想。但要承認,玩遊戲確實給不少人帶來了樂趣。

在效果方面確有其事,就夠了。

偏見之三:藥物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這是一種常見的擔心,意思是,藥物治好的病會不會只是一種表面現象,以後還可能復發?

的確有可能。

但是,並沒有任何一種治療方式可以保證不復發。不要光憑理論或直覺去預測一種治療方法能否「治本」,還是看數據。藥物治療的循證研究是可以提供復發率的數據的,很多療法不能提供(個體的復發和個體的不復發都沒有什麽意義)。它們在這方面的表現,未必優於藥物。

偏見之四:是藥三分毒。

這是在說藥物有副作用。

嚴格地說,這不是偏見,而是事實。所有藥物都有副作用,但這不妨礙病人權衡利弊之後選擇吃藥。為了療效,值得承受副作用帶來的風險。

而人們說「是藥三分毒」這種正確的廢話,是為了勸你少吃藥或者不吃藥。言下之意是:既然一種東西是有風險的,它的好處你也不要輕易接受。

一種幼稚到極點的思維方式。反駁他們很簡單:藥是有三分毒,但不吃藥可能是一百分啊。

偏見之五:吃藥就坐實了「病重」。

這有點像是一種迷信。有人抗拒醫學治療,是因為頭腦裏有一個潛在的思維定勢:只有嚴重生病的人才需要吃藥——反過來說,如果我不吃藥,就等於在說我沒病(或者說,還沒有「病」到那麽嚴重)。他心裏多多少少就會獲得一點安慰。

當然是迷信。病情如何,已經是一個既成事實,不會因為你選擇的應對方式不同而不同。

背後當然也涉及到社會語境對精神類疾病的汙名,這可以另起一個話題。這裏想討論的是,該如何理解「吃藥」這件事。與其把它看成有「病」,不如看成一個人在選擇「治療」。 它是主動的,對應對方案的采擇。 不要把它想成和「病的嚴重程度」掛鉤,它更像是「你偏好用哪種手段解決問題」。輕微的病情也可以用藥,嚴重的病有人也可能諱疾忌醫。這樣想,做決定會自由一些。

吃藥是因為我們希望獲得幫助,準確地說,我們寄希望於用這種方法幫助自己。這無關於病情的研判,最多只關乎我們做出的選擇是否精明而已。

偏見之六:心理治療可以替代吃藥?

不少人問我,心理學用談話的方式做「治療」,會不會比生物化學的療法更安全,更長效,更穩定,更人性化(倒是沒人會覺得更經濟)。

相關的討論,贊成和反對的都不少。

但這種討論本身就制造了一個問題: 它把兩種幹預放在了對立的位置上 ,好像非要經過PK,選出一個贏家,替代另一種一樣。這種對比有何意義呢?人類在精神健康這個領域的資源,並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很多常見問題都給不了保證。就算拿出現有的全部方法一起努力,都嫌不夠。

那為什麽還要自斷一臂呢?

在健康領域,各種治療方法和取向之間需要的是聯合,不是排擠。我們完全可以說「 你可以在一邊吃藥的同時,也接受心理治療試試看,獲得改善的概率會更大 」,有什麽必要非得說「吃藥不是最好的,心理學才能幫助你」(或者反之)呢?

孰優孰劣的討論,對於從業者來說也許有意義。但對於求助者,他們需要的是多多益善。

這就是我的想法。作為心理咨詢師,我不了解醫學,但可以和醫學聯手工作。我的觀察是,大多數服藥的患者都能從中獲得好處。他們還嫌不夠,所以才尋求心理學的幫助。心理學要在這個基礎上,錦上添花地做點什麽,而不是推倒重建:「你之前的嘗試都不對!我有完全不同的見解」。

我們或許有不同的見解,但絕非唯一的正解。沒有人掌握了完美答案。我們知道的太少了,這是現階段必須接受的事實。無論幹預者還是求助者,只能從這個事實出發,去嘗試,去犯錯,去爭取。 我們的偏見越少,讓自己獲得幫助的機會就越多。

獲得幫助,這就是病人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