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出台四項金融支持房地產政策:
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的公告
·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以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作為定價方式。合約約定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約期保持不變。合約約定為浮動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振幅應體現市場供求、借款人風險溢價等因素。
·固定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存量貸款。置換時,利率以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振幅等於原合約利率水平與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差值。
·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約約定為浮動利率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在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約中明確。
·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偏離達到一定振幅時,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存量貸款。重新約定的加點振幅應體現市場供求、借款人風險溢價等因素變化,加點振幅不得低於置換貸款時所在城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如有)。
二、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15%。
三、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最佳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要求的通知
·對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有關事項進行調整最佳化。對於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要求的貸款,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的比例從貸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四、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延長部份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中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的適用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