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邏輯不自洽,我先說幾個法律上的bug
1、一線城市(例如:北京)的 首套房指標 很寶貴(首付比例較二套房要少很多,30%和60%的區別,或者40%和80%的區別),女方為什麽要浪費自己的首套房指標,在男方房子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呢?
2、如果能出100萬,在sh(應該是上海)完全可以自己買一個小房子,為什麽讓男方在自己的房子上面加名?
說了自己家裏有弟弟,家裏不支持,自己又能出100萬,那就證明是用自己的錢買房。
如果自己婚前就有100萬存款(或理財),再加上猜測女方現在的年紀應該30歲左右,那以自己的能力完全有能力在上海買一個普通的房子。
3、如果700萬是購買價格的話
剩余100萬貸款,這個應該是指貸款本金吧,按照女方的演算法,100/700=14.2%
女方可以把14.2%約成15%,那就已經有占男方便宜的心思了
如果從占便宜的角度分析,這個700萬的分母,很有可能是這個房子購買時候的價格,而不是現在房屋的市場價值,在上海的房子大概率是升值的,現在的房子翻了多少倍都不知道了,就算只翻了一倍,房子目前市值也都1400萬了。
一般大家買房,會30%-40%首付,再加上貸款。
上海那邊的房屋政策我不是太了解,我們按照40%首付計算,那就是首付280萬,貸款420萬,貸款年限20年(大部份是30年,20年壓力比較大),這420萬是貸款本金,一定要註意。
貸款下來之後,每個月會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等額本息,那麽最開始還得利息很多,還的本金很少,420萬貸款本金還到目前100萬的貸款本金,大家可以簡單算算還了多少年了
我們粗略地算一下,如果僅按照本金的比例,也還了3/4*20=15年,所以我在想這個房子真的是男女雙方剛在一起買的房子嗎?那這個戀愛長跑有些遠哦。
而且15年上海房子漲了兩倍不過分吧?(實際上長個大幾倍甚至10倍都不止)
如果僅僅按照漲了兩倍計算,這個房子目前怎麽也得2100萬了,想用100萬,套2100萬房子的15%份額,也就是315萬,這個便宜占得也太爽了吧。
4、如果700萬是房屋現在價值的話,兩個人戀愛時間為幾年,那麽貸款本金部份還的很少,這100萬和貸款本金相差不大,按照40%首付比例,60%貸款比例,以貸款本金100萬為基數,可以算是房屋購買價格為166.7萬(100/60%)
那這個房子增長了多少倍呢?
700/166.7=4.2倍
也就是女方投資了100萬,可以得到420萬的收益,但女方僅僅想要15%的份額,也就是105萬,中間差了315萬,要是我我是肯定接受不了。
如果女方是這樣的話,那就是活菩薩,就當我上面啥都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