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7年多了,感情一直還不錯,但直到買房我才知道他永遠都是利益至上!因為我們在一起7年多了也準備結婚了,所以男朋友家準備買房。男朋友家兩兄弟,他弟弟比較小沒那麽快出來工作,於是他爸拿出全部積蓄100萬給我男朋友付首付,房子總價130萬(是的,四線城市100首付,因為他父母住在鄉鎮,沒什麽遠見,以前房價低的時候也不供房,這些錢是以前某些機遇下存下來的),說好以後等他弟買房的時候我男朋友要給回50萬他弟,然後買房的時候只寫我男朋友的名字,我當時不是很同意,因為這是婚前財產,如果他爸出了這100萬不用還我就沒有意見,但是他爸又說要我們還50萬,這50萬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以後離婚了我一分錢都分不到!所以當初我就跟我男朋友說,你可以只拿50萬首付,剩下我們兩個人一起慢慢供,房子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我男朋友不同意!但是為了7年的感情我就忍了,不想爭論這個問題,想著說不定到時他家人又存到錢給他弟買房了!但是又過了一年,我們還沒領證,他爸說趁現在房價便宜,他付首付給我男朋友弟弟買一套房,我男朋友供他弟的房,我供我們的房,而且他爸還直接要求我供房!我一聽就超級生氣,憑什麽他家當初買房的時候不想到我,現在要還貸款就打我的算盤,房子還沒有我的名字!而且我跟我男朋友還沒結婚,小家還沒穩固,就背負兩套房的貸款,而且兩套房都不是我的。我現在不知道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