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1 日起,財政部會計司【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 中國數據資產「入表」已近半年。數據資產核算面臨諸多問題,包括定義、測算方法、困境與挑戰等。對於數據資產的定義,需滿足所有權明確和收益性等基本內容,一般生產中使用一年以上的數據可視為資產。數據資產核算分兩步,目前成本法是測算數據產出價值的主流方法,具有客觀性和可操作性。但數據資產核算面臨三大困境,一是數據的獨特特征給產出價值核算帶來困難,二是基礎數據不足,三是估價存在問題。數據資產「入表」也面臨四大挑戰,包括權屬復雜、價值難以計量、分類及「入表」科目缺乏方案、數據合規等。數據資產「入表」有雙面性,雖能增強推動力,但也可能帶來資產泡沫化、改變資源分配等後果。專家建議未來制定會計準則時應明確業務模式,且有客觀證據。數據資產「入表」應先試點,選擇有效試點領域,建立「點線面」結合的試點體系,持續跟蹤並強化成果推廣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