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被騙!
河南鄭州,男子2年前在二手車市場,花費67.8萬元購買一輛二手瑪莎拉蒂,經過專業驗車機構檢測後,並未發現任何異常,不料2年後男子賣車,收車商提供的報告中,瑪莎拉蒂卻存在多處大修,為此男子專程找到當初買車的二手車行討要說法。
(案例來源:小莉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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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居住於河南鄭州,自從大學畢業後,便來到省會創業,由於經營有方,而且價格公道,很快便賺取到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對於像劉先生一樣的商人來說,座駕代表著一定的身份,為了體現出昂貴的身價,劉先生便打算購買一輛豪車,一方面為了撐門面,另一方面也能作為代步工具。
為此,劉先生專門來到當地的一處二手車交易市場,看著門店中擺放著各式各樣的豪車,劉先生可謂是看花眼。
經過將近2天的挑選,最終劉先生看中一款二手白色瑪莎拉蒂,據車商描述,這一台瑪莎拉蒂系女士二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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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使用過程中也比較愛惜,而且原先價值百萬,目前僅僅只需要69萬元,即可將其開回家。
劉先生雖然對該車輛比較感興趣,可是價格上卻有些不滿,經過雙方一番討價還價,最終以67.8萬元的價格成交。
為了避免買到水泡車、事故車,車商還聲稱:瑪莎拉蒂已經經過某車輛檢測機構的檢測,確保該車無事故、無水泡、無大修。
劉先生系第一次購買二手汽車,面對著二手車商的描述,也並未有過多懷疑,畢竟這一家檢測機構在市場上較有權威。
支付完車款後,劉先生將瑪莎拉蒂開走,畢竟是人生中的第一部豪車,所以在使用過程中,劉先生也比較愛惜。
劉先生是愛車一族,每年定時為車輛購買保險,平常有個小刮小蹭,也會及時到4S店進行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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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之後,劉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而且目前這一款瑪莎拉蒂已經成為老款,為此,劉先生打算再更換一輛汽車。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劉先生隨即將汽車開到另一處二手車行,經過估價後,該車輛也貶值不少,不過劉先生表示理解。
按照二手車行的規定,收購二手車時,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這一檢驗卻發現瑪莎拉蒂曾經有過車骨架受傷、左縱梁維修等,並被判定為事故車。
被認定為事故車,也就意味著車價會大打折扣,這可氣壞了劉先生,當初購買二手車時,明明車商承諾無任何大修、無事故、無水泡,如今為何會變成事故車?
為此,劉先生找到當初購買瑪莎拉蒂的車行討要說法,然而面對劉先生詢問,車行負責人卻表示:保險記錄都已經發給過劉先生,無任何出險記錄,合約中也都清清楚楚的標記出車況,而且還經過專業機構的檢測。
但是劉先生卻對車行的說法並不認可,劉先生表示:合約中並未標明車輛曾經有過大修,如果有標明,自己當時根本不會購買這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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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查明真相,記者還專門撥通車輛檢測的相關機構,面對著記者的詢問,檢測機構表示:當時確實沒看出來這個問題。
目前案件的真相已經基本明了,事故的根源出在檢測方,由於檢測方存在重大失誤,而導致劉先生購買到一輛存在大修的事故車。
那麽此事從法律上該如何認定?
1.民事糾紛誰主張誰舉證。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在交談過程中,車商表示已經提前將保險公司的維修記錄、出險記錄發給過劉先生,但是對此劉先生並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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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車商認為早已經告知劉先生,那依照上述法律規定,車商應該拿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已經告知過劉先生。
但是以目前的情況來看,二手車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所以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責任。
2.欺詐消費者需退一賠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請求經營者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同時可以要求經營者增加賠償商品價款的三倍。
如果經過後續調查,發現二手車商在本案中還涉嫌到欺詐消費者的行為,那麽劉先生可以主張假一賠三,要求二手車商賠償總車款的三倍損失。
3.車輛檢測機構出具假報告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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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9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具體到本案中,車輛檢測機構應當為消費者提供一份有價值、準確的報告,但劉先生所拿到的報告中,卻不存在任何問題,以此來看,檢測機構存在極大的工作誤差。
如果檢測機構故意出具虛假報告,那依照上述法律條文規定,相關人員應當承擔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古以來,人無信不立,作為二手車銷售商行,應以誠信經營為本,唯有如此,生意才能夠長久,如果處處都存在欺詐,到頭來不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甚至還會自毀招牌,可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對此,你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