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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應該把輕便摩托歸入電動單車一類,重新定義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劃分標準?

2024-04-15汽車

首先,你這個提議出發點是好的,但過於樂觀,小瞧了廣大群眾和生產廠家的主觀能動性——只在行駛速度上采取限制太單一了,可以參考新國標電動單車的限制,雖然新國標和你這個提議半斤八兩。

現在通用做法是什麽呢,就是非特殊時段(譬如創城、臨檢)和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只要戴了頭盔規規矩矩的在非機動車道騎,交警基本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群眾有便捷出行需求,一些群體你硬要他立刻馬上做出整改也不現實。

譬如說駕照的問題,不去考駕照就沒法騎速度相對快一點電動車(按規定應該屬於輕便摩托車),完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單車要麽速度和續航真不行,要麽貴的讓人怯步。

現在摩托車駕證的考試難度已經有不少朋友跟我抱怨過了,某些半文盲群體透過率可想而知,並且這些群體往往還肩負著相當沈重的養家壓力,很難擠出時間去學習駕考知識透過考試。

但話又說回來,電動車難以管理真的是電動車本身的問題嗎?

這就和前幾天我們討論的「老頭樂」一樣,老頭樂惹人厭,真的是車的問題嗎?

很明顯不是,問題出在騎車/開車的人身上,再換個角度說,就算牌照齊全的機動車,它的問題就少了嗎?

來源為網絡公開數據

所以,把精力放在去劃分車輛性質、種類就屬於典型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看起來沒毛病,但始終就是無法根治最終的病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真正杜絕的辦法就是把駕照費用/難度打下來,在學校教育階段就開始普及安全駕駛課,讓每一個成年人踏上社會的時候都具備駕駛資格、擁有足夠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這樣經過幾代人之後,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就自然而然的解決了。

至於那些不具備道路交通安全知識、也考不出來駕證的群體怎麽辦,我覺得這個任務還是要交給交警——以社區/村居為單位,交警組織夜校速成班,只要肯下功夫、以運動式的力度去推廣普及,那麽讓廣大人民群眾擁有駕證和道交安全知識並不難。

(跟當年的掃盲班一樣幹就完了,…說句難聽的,現在社會不具備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比過去的文盲/法盲還可怕,因為這真的關系自身生命安全)

難在哪裏?

難在某些人不想挪屁股,放著諾大一份功德不想去積,在務實和務虛之間忙忙碌碌,…需要真正強有力的人物去鞭策他們動起來。

多說一句,現在交警就是挺忙的,很辛苦,但都是修補匠/救火隊式的忙法兒,治標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