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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居里回到喬丹的時代,還能打出現象級表現嗎?

2021-09-11體育

大概率很難。

我並沒有完全否認居里到了喬丹時代打出現象級表現的可能性,可是這樣的可能性高嘛?

1.在規則環境上,喬丹的時代與居里的時代有哪些不同

同樣是NBA,喬丹打球的時代與當代NBA相比,最大的不同是 喬丹打球的時代身體對抗更強 ,當時動輒就是不計後果的抱摔,而現在更多地變成了當時看不上的墊腳——不過這些統統只是表象。

本質上,這意味著喬丹打球的時代之所以三分不流行,是因為 規則環境 造成了不同:

  • 喬丹打球的時代 沒有「投籃圓柱體」 這個說法,故會同時影響到攻防兩端進攻人與防守人的侵略性上。
  • 喬丹打球的時代 沒有防守三秒 籃下沒有小圈(即沒有「合理沖撞區」) 。事實上,這都是NBA為了限制沙奎-奧尼爾獨一無二創造的;如今奧尼爾早已退役,也沒見NBA把規則改回來。
  • 喬丹打球的時代,走步違例的規則將倒退到2009年修改之前。既然「螃蟹步規則」 [1] 不成立,那麽NBA也不會允許 拜佛 等近似於街頭籃球的花式運球過人動作大量出現(9697賽季常規賽,喬丹晃羅素那記動作不叫拜佛(拜佛過人全稱fake hesitation,通常會簡稱hesi),叫in and out;1998年總決賽喬丹晃羅素那記動作也不叫拜佛,叫crossover——這都是因不懂球而出現言論)。
  • 對於這球的原理,我以前解釋過。喬丹的in and out之所以能晃布萊恩-羅素與亞當-基夫,本質上是因為喬丹同時具備突破與投籃威脅
    喬丹先用突破威脅引誘羅素仗著身後有內線隊友上前賭博式搶截,再跨步,趕在基夫上前做出有效幹擾之前出手跳投
    喬丹的「世紀一投」,實則進攻人面對觸手防守(handcheck)的一種解法,所以這一球經典到當代NBA由於規則環境的巨變導致早已滅絕。當然,前提是喬丹擁有全套高位/中位/低位背打威脅(居里沒有)

    還有幾張動圖知乎不符合大小,沒上傳成功,不過該展現的都展現了。事實上,1997~1998連續兩年總決賽,喬丹基本上打爆了爵士所有的外線(PG~SF)。

  • 喬丹打球的時代, 聯防不合法 ,同時對 非法防守 的吹罰成立。這意味著球隊防守 以人盯人為主 ,同時外線球員小打大的機會並不常見。
  • 喬丹打球的時代, 移動擋拆嚴判 。這意味著外線球員持球借助高位擋拆直接三分出手的可能受到了限制(也就是說, 電梯門戰術被規則限制 ),哪怕擋拆大隊如爵士、超音速,也嚴格遵守這條規則不敢藐視。
  • 喬丹打球的時代, 觸手防守 (handcheck) 合法 。這意味著 總體上外線球員持球推進時以背身為主 ,而不是現在以面筐推進為主,同時也意味著持球三分受到了限制。
  • 喬丹打球的時代無需遵守 馬克-積遜法則 ,也就是說背身持球5秒以上不會被判罰違例。雖說如此,當時的球員還是比較道德的,連拖節奏打法的馬克-積遜自己都不會如此拖累球隊的進攻,而且 半場10秒違例 早已存在(1954年由FIBA制定,NBA沿襲並在新世紀改為半場8秒違例並沿襲至今)。
  • 列治-米勒法則 雖然說帶了列治-米勒,雖然說限制了進攻方持球單打(主要針對的是外線球員),然而事實上這是NBA直到1213賽季常規賽開打之前才出台的規則,米勒在NBA打球時反而沒有,所以這依然是一條NBA不惜用退役球員作為案例卻怎麽都談不上限制退役球員本人的規則。
  • 可能當代球迷會覺得當代NBA居里的時代數得出的頂級超巨多;但是,喬丹的時代數得出的頂級超巨弄不好更多,而且各個位置的超巨更均衡——內線超巨的雕零其實也反映了規則環境的改變帶來的變化。

    開發三分射程的同時低位防守仍然出色的安東尼-戴維斯、喬爾-恩比德,都是再典型不過的當代內線超巨,他們與1990年代四大中鋒相比在球風上可謂大相徑庭。

    喬丹打球的時代,球員們包括他,都在比當代NBA更嚴格的規則環境以及更寬松的哨子下打球,而這樣的哨子鼓勵雙方球隊延續更高的防守強度,使得當時球員們持球時追求的是 大道至簡 ,即越簡單的技術動作自己越有把握在季後賽甚至總決賽這種高對抗強度下做得好;

    居里打球的時代,球員們包括他,都在更偏向於進攻端的規則環境下打球,而更緊的哨子不鼓勵雙方球隊延續更高的防守強度,比賽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 強度不高、「體毛哨」護體、互相刷數據的「投籃大賽」 。我這樣的觀眾看這樣的比賽會自然而然就犯困;超巨大概率無緣防守獎項——每個賽季入選防一陣防二陣的基本全是角色球員;上一個榮獲DPOY的超巨是1920賽季的揚尼斯-艾迪杜高普,如果不是特意查,讀者們怕是都沒意識到都已經過去3個賽季了吧?

    2.拋開時代,居里的優勢

    當然,居里作為當代NBA最成功的球員之一,不可能因為當代NBA過於偏向於進攻的規則環境而一無是處,他必然存在一定的、區別於同時代球員的普遍性優勢。

    如果回到喬丹的時代,我們將看到一個在打法上與NBA現存的居里大相徑庭的版本(從打法上,可以參照居里的NCAA時代,選秀樣版是 馬翰默德·阿布杜爾-拉烏夫 )。

    在數據上,居里一定縮水。

    (如果當代NBA恢復到規則環境改變之前,那麽當代球員都會在數據上存在一定縮水,不單單是居里如此;而且球員們的上升期、巔峰期、下滑期的分布也將恢復得更合理、更具有規律性)

    此外,居里仍然會存在至少一個符合「180俱樂部」的賽季,只是在絕大多數賽季因為打法導致穩定性變弱,命中率更低。

    (現實中,居里的NBA球員生涯至今也就只有1516賽季符合「180俱樂部」。

    居里投籃準是一碼事,浪是另一碼事,一碼歸一碼~)

    雖然居里只有1516賽季符合「180俱樂部」,可是卻有多達5個賽季符合「178俱樂部」(至少48.0總命中率+40.0三分命中率+90.0罰球命中率),由此可見居里準歸準,浪歸浪真是名不虛傳

    與其他大多數當代NBA球員相比,居里有一點做得很好,卻被絕大多數球迷忽略。

    這就是 他直到打完了大三賽季、認為自己在NCAA在母校戴維森學院已經沒什麽所學的了,才入行NBA

    這點與NBA歷史上的超巨標桿是一致的——鳥魔神鯊佛,都是如此,這表示居里註定相對容易成才,就看球隊管理層有沒有耐心培養。

    至於至今都效力於選中自己的母隊勇士(一人一城), 這不能算優勢,只能算加分項

    3.總結

    最後,直接回答問題:

    如果居里回到喬丹的時代,還能打出現象級表現嗎?

    如果題主的「能」指的是一場又一場正賽單場(常規賽&季後賽),那麽居里在喬丹打球的時代因規則環境的變化,居里要比現在更缺乏得分穩定性(命中率更低)、得分難度變得更大,那麽居里依然會激起高昂的鬥誌而打出這樣令人賞心悅目的單場。

    (能不能贏球是另一碼事,一碼歸一碼)

    如果題主的「能」指的是一個又一個賽季,那麽同樣在喬丹打球的時代因規則環境的變化,居里將會打出更多每場平均20分5板6助的賽季,而不是更多每場平均25分5板6助的賽季。

    由於回到喬丹的時代,居里的每場平均出戰時間會被不同的主帥提高。雖然這會讓他的每場平均數據更漂亮,但是居里抗不扛得住這樣的狠操會是個大問題。這會變相地壓縮居里的NBA球員生涯。

    不是我自誇,我相信在我之前釋出的95%關於居里回到喬丹打球的時代的問題,都不會像我這樣思考得這麽詳細。

    以上

    參考

    1. ^ NBA聯盟為占士改的什麽規則?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720706667197466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