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惡犬傷人。12月19日,一則「江西一對母女逛公園遭4條大型犬撕咬」的監控影片引發關註。江西贛州公安局章貢分局通報稱,事情發生於11月17日。王某某在遛狗過程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致使兩名路人被咬傷。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約束,兩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影片畫面讓人觸目驚心。這對母女正常走在公園道路上,四只惡犬突然從身後跑來發起攻擊。事後兩人的傷情也讓人揪心,母親全身共有10余處傷口,傷口最深處已見骨,手術進行了4個多小時;女兒左胸處被咬下一塊肉,背上有狗牙印,全身多處被抓傷。
兩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追責。應當說,警方的處置是及時且有力的,可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也符合公眾的預期。但要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更關鍵的還是要平時將文明養犬措施落實到位,防患於未然,始終繃緊公共安全這根弦。
在這起事件中,其實就能看出不少問題。比如根據當地犬類管理規定,犬只飼養人不得攜犬只進入公共健身場所;攜犬只出戶時,應當對犬只束犬鏈。而事發地公園曾被列入「市民家門口的15分鐘健身圈」,攻擊人的犬只也都未拴狗繩。
值得一提的是,涉事犬只並非首次出現在這個公園,有居民稱多次看見一男子在公園內遛四條大型犬且並未拴繩,甚至知道「四條狗飼養在濱江公園附近一棟房屋內」。如果平時嚴格管理,這些犬只被及時發現、處置,或者在進入公園時被制止,傷人事件或有避免的機會。
頻發的惡犬傷人事件,也說明犬只的日常管理之難。對比以往造成嚴重後果、引發較大關註的犬只傷人事件,可以發現有些問題是雷同的,也是共性的。
2023年,成都發生一起全閘道器註的女童被狗咬傷事件,女童嚴重受傷,犬只飼養者也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媒體走訪事發小區發現,此前就有多位業主都曾向物業反映過遛狗不拴繩現象,但物業表示「平時也會提醒,但總有一些業主就是不聽」。可見,對犬只的日常管理常常流於形式。
其實從法律法規的層面講,犬只管理早已不是空白地帶。如今很多地方都公布了原生的犬只管理辦法,「應當掛牌、牽束引帶」已普遍寫入條文,很多地方也都明確了禁養門類,大型、烈性犬只被禁止飼養,但這些規定如何真正落地卻備受考驗。
這主要和犬只數量較大有關。有統計顯示2023年中國寵物犬數量為5175萬只,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直接導致對違規行為的及時執法變得格外困難。很多地方曾開展各類臨時性的專項行動,短期內有效,長效效果卻難言樂觀。
另一方面也和養狗場景有關。犬只傷人的問題多發生在城市裏,無論小區物業、居委會或是一些公共場所的管理部門,要麽沒有對日常犬只管理引起足夠重視,要麽礙於人力等配備心有余而力不足,要麽沒有足夠許可權進行幹預。
所以,探索一種更加可行的日常犬只管理辦法,顯得尤為緊迫。比如成立專門的快速反應機制,公布相應的舉報渠道,對違規飼養「禁養犬」的行為進行及時處理,並出台更加具體有執行力的處罰標準,真正形成約束力,讓犬只管理全程在法治軌域上執行。
惡犬傷人事件已經發生得夠多了。希望這些慘痛的教訓,能夠給一些飼養者提個醒:犬只主人是犬只行為的第一責任人,犬只傷人肇事,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放任自身的不文明養犬行為,最後自己也會被反噬,這終究是一種「雙輸」。
澎湃特約評論員 柳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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