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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架空層禁放電動車有無法律依據?權威解釋來了

2024-02-25社會

南京雨花台區明尚西苑居民樓火災事故引發社會的強烈關註,「架空層停放電動單車」更是成了輿論爭議的焦點,不少網友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區也和南京出事的小區一樣,樓下架空層被用於電動單車存放和充電,看到南京發生的「架空層起火引燃大樓」的情況後,不免有一種睡在「不定時炸彈」上的感覺,以後的日子,要「膽顫心驚每一天」了?

網絡上「禁止架空層停放電動單車」的呼聲很高,但也不乏反對的聲音:小區公用場地緊張,電動單車不停放在架空層,停哪裏去呢?更有人質疑,不準架空層停放電動單車是否有法律依據?認為「架空層火災」屬於小概率事件,因為一場火災就「一刀切」取締所有的「架空層電動車停車場」,是否合理?

關於取締「架空層停車場」有無法律依據的問題,答案很快就來了:據紅星新聞報道,早在2023年4月13日,就有網友在微信公眾號「領導留言板」反映,電瓶車停放在架空層存在安全隱患,擔心一旦著火濃煙將向上升危及整棟大樓的住戶的人身安全。

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就此回復稱,根據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的規定,民用建築的架空層是指采用結構支撐且無外圍護墻體的開敞空間層。高層民用建築的架空層內如果設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或安全出口,根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同樣不得停放電動單車或為電動單車充電,避免引發電動單車火災,影響建築人員疏散安全。

由此看,架空層不得停放電動單車或為電動單車充電,權威解釋已一錘定音。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如何清理、取締「架空層停車場」,以及加強管理,禁止違規停放電動車的問題了。

按理說,有了南京這場奪走十幾人生命的火災的前車之鑒,各地都不會對違規停放電動車和違規充電問題放任不管。但要清空架空層的電動車,可能不會一帆風順。管理單位、執法部門既要對心存僥幸的居民做通思想工作,也要做好依法強制的準備。

但不管怎麽說,所有的架空層消防隱患都必須徹底消除,「架空層起火引發居民樓大火」的悲劇不能再次發生了。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問題上,需要絕對的保障,而不是「僥幸式安全」、「大概率安全」。而所以說,架空層可否停放電動車,是不容含糊、不能商量的問題,是因為事關百姓生命的問題含糊不得,不可以「商量」解決。

停車場地緊張,確是個現實問題,但即便如此,以忽視生命安全換取停車便利的方案仍不可行,這就不是「二選一」的問題。其中的道理,簡單到了不值一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