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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為亡弟追兇20多年」,有了新進展!

2024-09-11社會

「姐姐為亡弟追兇20多年案」有了新進展,受害人李煥平的姐姐李海玉告訴記者,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已經向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送出起訴書,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易某華提起公訴。

起訴書

1992年,9歲的李煥平在廣東湛江遇害,犯罪嫌疑人易某華不知所蹤。李煥平的母親和父親先後因悲痛去世,其姐姐李海玉追兇20多年,終於找到易某華,2023年協助警方將其抓獲。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易某華,1971年11月9日出生,小學文化,無業,因本案於2023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同年11月4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24年2月4日被核準追訴,同年2月6日,經雷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執行。

易某華

起訴書稱,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中祥因薪金糾紛,到雷州市北和鎮鵝感村李中祥處討要工錢未果,雙方發生爭吵,經他人勸阻後易某華離開,當天下午,被告人易庚華到被害人李某平就讀的小學,借口李某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親,將被害人李某平從學校帶離。隨後,被告人易庚華將被害人李某平帶到邁車坎村村前池塘裏面的一甘蔗園內,持刀捅刺李某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後潛逃。

最終,被告人易庚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易某華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