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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訪廣州女子遭攬客電動車司機掐脖地鐵口:有人載客未戴頭盔

2024-09-11社會

南都此前報道,近日,廣州女子稱因未理會地鐵口攬客者,遭辱罵掐脖。涉事司機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9月9日,南都記者再度走訪事發地南洲地鐵站的多個出站口,以及附近地鐵站。其間,有巡邏的警車來到南洲站外,停靠了十余分鐘。警車離開後,原本撤離的電動單車再次出現在地鐵口外招攬生意。還有司機在加長的後座上同時搭載兩名乘客,且行駛時駕乘三人都未戴安全頭盔。

同日,當事女子張蘭(化名)告訴南都記者,「有關部門周末曾聯系我可以重新開機與劉某某的調解,但我尚未決定選擇調解還是申請行政復議,還在考慮中。」

警車在事發地鐵站外停靠。

回顧:女子稱遭攬客司機辱罵掐脖

南都此前報道,近日,廣州女子張蘭(化名)在社交平台發帖稱,從廣州地鐵南洲站出站時,因未理會攬客司機的招呼,被對方辱罵,拍影片記錄時被打掉手機,「並遭掐脖、推撞頭部」。

張蘭提供的一段影片顯示,一名身著白衣的男子在車上連續用粗口辱罵,隨後沖過來將她手機打掉,影片中傳來她的尖叫聲。

她表示,男子隨後離開現場,她立即報警處理。

對張蘭(化名)施暴的攬客司機。

9月5日晚,南都記者跟隨張蘭一同到南洲派出所領取報警回執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現查明8月27日19時許,違法人員劉某某在海珠區南洲地鐵站A出口處因拉客問題與受害人張蘭發生口角,後用手掐住受害人的脖子並將其推倒在花壇上,導致受害人的頭部受傷。

經法醫鑒定,張蘭的損傷為體表暫未見明顯損傷。9月2日16時許,民警將劉某某抓獲。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執行期限為9月3日至6日。

9月9日,當事女子張蘭告訴南都記者,「有關部門周末曾聯系我可以重新開機與劉某某的調解,但我還未決定選擇調解還是申請行政復議,還在考慮中。」

走訪:警車一來攬客司機就「消失」

9月9日,南都記者走訪南洲地鐵站多個出口,發現仍有電動單車載客。附近一家店鋪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每天都有。」

南都記者剛剛出站,一名電動單車司機就迎了上來,700米內的距離要價10元,並表示「今天下雨很忙的」。據觀察,這名司機駕駛時未戴安全頭盔,也並未給乘客準備頭盔。

提及近日發生的「掐脖」糾紛,他表示也有所耳聞,並與涉事司機相識。此外,他稱,平日裏,司機們也會遇到交警來巡查。

多輛拉客電動單車在南洲地鐵站口停靠。

在另一個出口外,多輛拉客電動單車圍繞著地鐵口停靠。其中兩輛電動單車因堵住地鐵口,被地鐵站誌願者勸導,才向稍遠點的地方移動。有司機向南都記者報價,1公裏距離收費6元。

18時30分許,南都記者註意到,一輛警車行駛至在南洲地鐵站出口外,並停靠在路邊。見狀,原本聚集在這裏的電動單車司機們立刻駛離原地,有的很快就不見蹤影,有的在較偏僻處等待。其中一名司機告訴南都記者,「有(警)車,不能站那裏。」他表示,要等警察離開。

隨後的十余分鐘內,這輛警車一直停靠在出口附近。警車離開後,眨眼間,多輛拉客的電動單車又出現在地鐵口。不一會兒,一輛電動單車就載著兩名乘客駛離,且三人都未戴安全頭盔。

規定:禁止電動單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

南都記者走訪發現,電動單車甚至摩的在廣州地鐵站外拉客的情況並非孤例。

電動車、摩的司機在瀝滘地鐵站外拉客。

同日,南都記者剛從瀝滘地鐵站出站,便聽到了拉客的吆喝聲。有幾輛載客電動單車停在人行道上,還有載客電動三輪車停在馬路邊。

提及是否有交警前來巡查,一名摩的司機稱,偶爾會遇到這種情況,「一來就躲,找警察找不到的小巷子躲」。

在一德路地鐵站外,也能看到拉客電動單車司機的身影。

南洲地鐵站外,一名電動單車司機搭載著兩名客人,三人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然而,摩的、電動單車的拉客行為並不符合相關規定。據【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禁止利用電動單車等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或者貨運活動,上下班高峰期或者人流密集時段在地鐵站出入口等公共場所從事營運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單車、電動單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定】規定,拼裝、非法加裝和改裝的電動單車和摩托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一名資深交警曾向南都記者解釋,從影片來看,前述毆打他人的劉某某駕駛的應該是電動單車,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後輪有兩條避震彈簧,正常的電動單車沒有兩條彈簧,加裝一般是為了增加裝載量」。

9月9日,南都記者回訪發現,多名拉客司機駕駛的電動單車後座安裝了加長坐墊並增加了支撐裝置,電動單車的腳踏板也不見蹤影。

南都記者註意到,今年4月,廣州交警曾聯合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職能部門,開展「治本2024」電動單車專項整治行動。其中,重點整治電動單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不按車道行駛、無號牌、非法改裝、沖禁令等交通違法行為。

采寫:南都記者 敖銀雪 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