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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商騙局!央視曝光新騙局,網紅騙局4步套路,環環相扣

2024-12-04社會

你見過的騙局有哪些?

有人會說:「比如網戀詐騙、異國情緣、殺豬盤、裸聊敲詐、直播打賞、冒充公檢法、虛假網絡貸款、冒充老師收費、中獎詐騙、機票退改簽…」

這些都是一些常見的騙局,相信大家也都有所了解,甚至遇到這種情況也都能及時做好應對。

可是對於央視曝光的新騙局,前面的這些騙局通通都不值得一提了。新騙局讓人知道什麽是小巫見大巫、什麽是膽大包天、什麽是高智商陷阱。

它的新在於它敢跟你公開打官司,公然向你索賠,你說這樣的新騙局能不讓人大開眼界嘛!

細分下來一共只有4步套路,但卻是環環相扣,讓人防不勝防!

新騙局會是什麽樣的?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央視曝光不良MCN以打造網紅為名賺違約金

2024年12月3日,據央視網、央視新聞等多家權威媒體曝光了一起新騙局。

這起新騙局的受害者之一叫做曉棠(化名),海棠是一名女大學生。

曉棠平時喜歡發一些短影片,2023年10月收到了某傳媒公司邀請加入MCN的資訊。

網紅公司邀請曉棠加入MCN

網紅公司給出的條件太具有誘惑力了,網紅公司稱,可以把曉棠包裝成網紅,並且不用承擔任何費用,還不要求直播任務,主打一個自由、兼職,動輒就是好幾萬營收,最終的目的就是實作「共同致富」。

一個「旱澇保收」的好事,又有多少人能禁得住這樣的誘惑!

網紅公司明確表示不需要直播

畢竟大家都清楚一旦成為網紅,那可意味著等同於「一夜暴富」。

曉棠答應了,決定試一試。當決定簽合約的時候,曉棠對合約所寫直播時長、釋出頻率等一些關鍵問題提出質疑,因為這和私下談的是有很大的出入。

案件材料曉棠與網紅公司的合約

工作人員對此解釋說,合約只是樣版,沒有實質性的作用,承諾按照與曉棠約定的來。

案件材料內容

合約也簽了,網紅公司隨即成立了工作群。前期確實沒讓曉棠繳納任何費用,群裏的人也給曉棠發了一些公開的材料,就這樣開始了網紅的包裝之路。

網紅公司給曉棠也做了一些簡單的拍攝,但莫名其妙地會有一些特別高的費用需要曉棠在群裏回復確認、收到之類的答復。

案件材料裏曉棠在工作群裏的聊天記錄

比如有標明:曉棠菏澤地區拍攝與服務,且包含場地費用拍攝人員費用,一共是31240元。

曉棠質疑過這些費用:明顯的不合理。

比如很多的場地是不需要錢的,都是一些公園,拍攝的人也只有一個,且每次也就需要一二百的花費,理論上根本不可能會花費這麽多的錢。

工作人員私下跟曉棠解釋:不需要曉棠承擔,公司來承擔,曉棠只需要在群裏回復收到就行。

法院提供案件轉賬畫面

曉棠就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在群裏回復收到。

還有一些賬單,公司自稱是為曉棠投流量的花費,也是按照上面的操作讓曉棠在工作群裏明確回復「收到」。

就這樣,曉棠的網紅之路營運了一段時間,然而,曉棠的賬號根本沒有任何起色,曉棠感覺不靠譜,曉棠就提出了解約的想法。

然而,僅一個多月,曉棠被MCN公司(網紅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沒履行合約、沒直播,被索賠26萬元。還有另外8名女孩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網紅公司要求曉棠索賠26萬

網紅騙局的4步套路

回過頭來,看看網紅公司的騙局一共也就4步套路。

套路第1步:網紅公司「廣撒網」,也就是前面提到網紅公司到處給一些年輕的女孩發送免費包裝的資訊,尋找有做網紅夢,想掙大錢的女孩!

網紅騙局套路第1步

套路第2步:網紅公司「給希望,拋誘餌」。比如一開始稱,「無費用,不收費,一對一專業打造素人網紅。」

沒有費用,不需要承擔風險,還有可能會致富,一般入世不深的人都會深陷其中。

網紅騙局套路第2步

套路第3步:網紅公司固定虛假證據。網紅公司先是簽訂「陰陽合約」,與現實約定不同的合約,然後建立工作群,發一些能夠證明網紅公司有過培訓的東西,緊接著哄騙簽約的人承認高額的虛假費用。

網紅騙局套路第3步

套路第4步:拿出合約裏條款逼迫受害者「違約」,在一定時間段內形成既定違約事實,然後固定證據,從而提起訴訟,索要天價賠償。

網紅騙局套路第4步

4步套路,環環相扣,不到最後一步都很難發現這是一起騙局,到了最後一步,發現時卻為時已晚,才發現自己早就上了賊船,真可謂是防不勝防!

網友點評

有網友說:「這是新型詐騙!」

有網友說:「對初入社會人的陷阱!」

有網友說:「高敲詐勒索,告回去!」

有網友說:「還有好多MCN在主播合約到期時不擇手段,威脅主播續約的,吃相難看!」

有網友說:「騙術真多。」

網友點評不良MCN以打造網紅為名賺違約金

有網友說:「謹防詐騙,保持理智,切勿貪心!」

有網友說:「不止學生。」

有網友說:「初入社會避雷。」

有網友說:「社會上有的是這種陷阱,不貪婪就不會中招!」

有網友說:「能直接端了嗎?」

網友點評不良MCN以打造網紅為名賺違約金

事情後續

曉棠這起與網紅的公司之間的「糾紛」期間,經過法官多方查證,涉事公司的老板在別處又另起爐竈。

在查明這一情況後,法官明確告知原告懷疑他們存在從註冊到起訴都是他們設計好的這麽一個情況。

原告居然主動申請撤訴了,在經過所有被告的同意後,這批案子以撤訴的方式了結了。

但法院把認為不合理的事情和法院的意見移交給了警方,希望警方對這件事情能夠予以調查。

下面央視對整個事件的報道影片,影片時長稍微有點長

影片載入中...

寫在最後

這起網紅公司是以打造網紅為名賺違約金事情,明顯是有預謀的操作,屬於高智商的陷阱,試圖利用法律來博取不義之財。

每一個環節都是為了賺取違約金而設立的,如果說不是為了賺取違約金,那麽網紅公司的所作所為都是不符合常理的。

俗話說事出反常必有妖,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更不可能天上掉餡餅。

當然,網紅公司是抓住了一些人想要「想要成為網紅」「一夜暴富」的心理從而趁虛而入。

所以現實告訴我們:一定要切記貪小便宜會吃大虧,只有讓更多的人了解這些害人的騙術,才有可能避免被騙。

對此大家又是怎麽看?

文|林子不小

編輯|林子不小

(素材來源於央視新聞、央視網、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