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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啟動商品房「以舊換新」 鼓勵國有企業收購舊房源

2024-09-29社會
中新網太原9月27日電 (記者 李新鎖)山西省會太原啟動商品房「以舊換新」,以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太原市政府新聞辦27日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太原市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太原市房產交易服務中心主任閻繼萍介紹,太原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制定「以舊換新」優惠方案,明確參與活動的房源,並向社會公示;同時鼓勵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舊房源,將其改造為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鼓勵開發企業透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
截至目前,恒大十二個「保交房」專案已基本交付,一批重點、難點專案已經復工。
山西太原一處居民小區。 李新鎖 攝 (資料圖)
此前,山西已取消各類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太原市房產管理局房產市場監管科科長王峰介紹,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賣房人(換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舊房),將房屋(舊房)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掛牌出售且標註「以舊換新」字樣,並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參加上述「以舊換新」活動。
如果達成置換意向後,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釘選新房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定】;同時,換房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舊房優先出售協定】,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
其間,消費者參與商品房「以舊換新」可享受中介服務費減免和最優的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
太原市房產交易服務中心副主任宋旭東介紹,商業銀行將給予換房人及舊房源購房人當前市場最優的貸款利率優惠。針對換房人,可優先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商業銀行配合做好「帶押過戶」業務;針對舊房源購房人,商業銀行將提供「綠色通道」,加快放款速度。
宋旭東表示,對於已簽訂「以舊換新」服務協定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內,換房人成功出售舊房,可按約定時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約】;如舊房未能出售,換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約定解除新房意向協定、退還意向金,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其間,太原鼓勵、支持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收購居民二手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安置周轉房,透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方式處置收購舊房。
太原市房產交易服務中心存量房合約備案科科長楊曄介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予以退稅。
此外,參與「以舊換新」且繳存公積金的消費者,其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可適當上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