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我的貓去殺一個人。
「吳傑,新加坡籍,現居 Temasek Blvds 大道。
「明面上是‘一兵化工’的董事長,背地裏卻以此為掩飾,長期從事毒品交易。
「因為與當地眾多高層有密切聯系,所以在這個持有15克以上海洛因即可判處死刑的國度裏,仍然逍遙法外至今。
「但,正義終將被執行。
「我調查過了,他的公司設在 Armenian Apostolic 教堂旁,常年戒備森嚴。但每周六晚,都會有一輛客製版勞斯萊斯載著他,出現在 BANG BANG 夜總會最好的卡座上,風雨無改。」
「這是你下手的好機會。」
貓說:
「喵。」
伸出舌頭舔了舔爪子,翻了下身,把頭扭到了另一側,又躺下了。
「餵!跟你說話呢!你的熱血呢?還是不是個殺手了!」
貓幹脆沒理我。
「劉大咪!」我直呼貓的全名。
「這個月的貓條全部沒收了!」
貓懶洋洋地把頭扭過來:
「滾你丫的。要幹你幹,我累了。你自己才是有殺手血脈的那個,結果呢?每天搗鼓你那些傻逼數碼玩意兒,窩在家裏當宅男,查到點什麽社會毒瘤要殺人就找我。
「要清理社會渣滓,你自己去啊!憑什麽要我出生入死?!」
我也生氣了,盯著它吼:
「殺手血脈對我一個宅男來說有什麽用!在21世紀安保嚴密的都市裏,我tm闖個紅燈就被攔下來了,我能進去大毒梟的商業帝國?
「只有你,你是世界上唯一一只坐上Animus,而且不受任何副作用影響的貓!所有針對人類的嚴密安保,都不會想到去防禦一只白貓。
「你的皮毛,就是最好的刺客兜帽;你的利爪,就是最好的刺客袖劍。這個世界如果只能剩下最後一個刺客,那只能是你,絕對不可能是我!」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