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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職帶娃被離婚,老公生病被現任拋棄後求復婚,我該答應嗎?

2023-06-15親子

丈夫和妻子於2015年結婚,婚後第一年生育了兒子。

由於兒子是早產兒,所以從他出生後,妻子就辭職在家全身心照顧兒子和家庭,而丈夫則一直忙於自己的工作。

後來夫妻雙方因為聚少離多,感情慢慢疏遠,2021年底分居。

分居後,兒子仍由妻子撫養教育,為了補貼家用,妻子還帶著兒子去做兼職。

丈夫覺得自己與妻子和好無望,就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同時想要兒子的撫養權,他的理由是,自己收入要高於妻子,能給兒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

看到這,米粒媽又想罵人了!這男人打的如意算盤可真夠可以的,妻子犧牲事業辛辛苦苦把孩子撫養長大,他直接給人家告上法院,還搶孩子。

妻子表示同意離婚,但要兒子撫養權?她絕對不答應!

她提出,自從跟丈夫結婚,自己就一直在家做全職太太照顧兒子和他的起居。根據【民法典】1088條規定,要求他支付其家務補償。

更氣人的來了!

丈夫雖然認可妻子結婚後一直在家照顧兒子,但認為妻子並沒有在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自己工作等方面有額外支出,因此不願意支付家務補償。

合著他這是直接來了個不領情、不買賬、不承認。這否定三連擱誰受得了啊?

雖然最後經過審理,法院的審判結果是判處男方支付女方3萬元家務補償金。但米粒媽真心覺得,比起7年的全職太太生活所付出的,3萬簡直就是九牛一毛!滄海一粟!太少啦!

唉!看到這種事米粒媽就容易情緒激動,我今天必須盤一盤全職媽媽究竟有多累這件事。

全職媽媽的勞動值千金

咱們當媽媽的都最有發言權,每天家務勞動、帶娃周而復始,只有咱們自己知道。

從孩子出生的那天起,咱們就很難睡一個完整覺了,除了換尿布、哄睡、讀繪本、做輔食、外出活動外,做家務簡直都算是一種放松了。

就拿米粒媽自己來說,生了米粒之後,真是有操不完的心。

一兩歲不懂事可勁兒鬧騰,吵得人腦仁疼;

五六歲的時候活潑起來就像脫韁野馬,拽都拽不住;

八九歲就到了傳說中「狗都嫌」的年紀,一天一個念頭讓你無從招架。

只是簡單的生活切面,而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我們還得焦慮娃的學習、特長等等難題,米粒媽現在每天都盼望自己擁有分身的超能力。

而對於全職媽媽來說,在她們的「職責範圍」中,帶娃只是最基礎工作。

除此之外,洗衣、做飯、采購等家務勞動歸她們管,家裏的其他人有看病、就醫等需求,還是她們操辦。

米粒爸是個強迫癥,所以在家務方面我還挺慶幸的,平時基本不需要督促他做什麽,都是他嫌棄我亂放東西,我的東西不被他收納得找不到就已經很不錯了。

但是身邊太多同事、朋友吐槽老公了,那種感覺我也是真的特別能共情。

那天跟一個朋友聊天,她說每天最讓她窒息的不是有多少家務要做,而是老公的「滿口答應,拒不執行」。

比如你讓他把洗衣機裏的衣服晾上,把碗刷了。他當時一口答應,但直到好幾個小時後,他依然坐在原地看手機。

那種火冒三丈的感覺真的太消磨人了,她說她情願不再奢求老公分擔任何事,而是全都自己幹了。

因為肢體的勞累遠遠好過肢體勞累加生氣,而且生氣還容易乳腺增生、甲狀腺。

太真實了有沒有?

朋友還是雙職工家庭,她和老公都上班。這種情況下,她還有底氣支使老公去分擔家務。那如果是全職媽媽呢?她們每天的責任就是照顧好家,打理好全部家務,管理好孩子的起居,安排好孩子的學習和興趣特長。

如果全職媽媽支使老公,還是否有這樣的底氣?

那天朋友跟我說:

「你支使他吧,他不幹你自己生氣。可是你要是真為了別總生氣就都自己幹了,他還真就覺得你是理所當然,甚至覺得你是在自己找活幹。」

這種兩難相信大部份家庭都能感同身受。

她老公說的一句經典語錄,我真的聽了都會瞬間血壓飆升:

「你瞎忙活什麽呀?不是挺幹凈的嗎?」

生氣了有沒有?是不是像一句開啟你暴怒開關的咒語?!米粒媽有位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朋友,經常聽她提起一些讓人氣到胸悶的離婚案件,下面這個就非常典型。

女孩與丈夫結婚11年,有一個9歲的孩子。從孩子兩歲開始,女孩就成為了全職媽媽。

今年過年回來,女孩在老公的手機裏發現了他出軌的證據,於是她動了離婚的念頭。

但到真正離婚時,女孩才發現自己「離不起」。

他們的家境很普通,二線城市一部車一套房。

女孩成為全職媽媽以後,一分錢存款都沒有,丈夫的經濟狀況,她也一無所知。

由於自己沒有經濟能力,她連選擇要一半房子或車子的余地都沒有,只能同意出軌的對方占有這些,再參考各種情況給她補償。

在這樣的前提下,女孩和丈夫談判孩子的撫養權時,完全處於被動的狀態。

對於整整七年沒工作的她來說,離這個婚就如同扒皮。明明她不是婚姻的過錯方,明明她為家庭傾盡所有,到頭來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連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都留不住。

如果有基本的保障,相信大多數媽媽都會情願放棄自己的職業發展可能性,來承擔大比重的家庭責任。但,她們決不能成為婚姻中被收割的韭菜!

【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定;協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社會對全職媽媽權益的認可度還遠遠不夠,相關法律的健全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米粒媽希望她們的付出能被尊重,她們的權益能被保障,她們的存在不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