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談戀愛關於對方的基本資訊不能靠自己單方面想當然。同對方曖昧之前做好個人的基本資訊調查也是對自己情感負責的表現。
2.你喜歡他,但是沒有喜歡他到可以接受他有一個孩子這件事,說明你確實應該放棄。結婚共同生活的前提是感情要非常深厚才可以,只有喜歡是不建議踏入婚姻的。
3.一個人已經和你發展到曖昧關系了,卻壓根沒提自己有一個小孩這樣重要的事。說明要麽他跟你接觸本來就報著玩玩的心態,沒考慮過和你有未來,玩不了多久會分開的,所以沒必要和你提這事。要麽就是這人遇到問題就是能拖就拖能瞞就瞞,不會去主動解決問題,他想等你對他有感情以後,然後利用你對他的感情被動接受他有孩子的事情,沒想到被你提前發現了。其實怎麽分析,這種人也不該成為你的老公,你放棄是明智之舉。
談戀愛、找老公,擦亮眼睛是很有必要的。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