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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為家庭放棄事業當全職媽媽,男人會出錢給嶽父母養老看病請看護麽?

2023-06-23親子

emmm,這個好像真的是一個有點意思的問題。個人覺得這個事情根本就沒有什麽標準答案,也沒有說一定是應該出錢還是不應該出錢之類的。畢竟全職媽媽這個事情不是一個人決定的,這事情是全家決定的事情,而這個決定的影響之深遠,就是應該早早考慮決定好的。

誠然,有人會說,女人是為了家庭放棄事業的,但是我們仍然看到了很多職場媽媽對嗎?而她們的伴侶們其中也有很多都是很優秀的。當然可能你會說,我家孩子多,或者說我家老人顧不上之類的的,但是對於養老看病這種長遠的事情,很多人還是在孩子稍微大一點的時候才遇到的。所以關於當多久的全職媽媽,這個應該是有個頭的。

所以我一直是蠻建議女人如果做全職媽媽,是一定要早早和兩邊家庭談好的,因為畢竟這是一個分工問題,而且你的付出是不是必要的,是不是能夠得到別人的認可,從而別人願意用自己的薪金來對這個付出買單,其實都是要考慮起來的。

清醒一點吧,男主外女主內的時代,早已經過去了。在這個時代,其實生活壓力還是很大的,原來傳統意義上那種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的事情,已經越來越難了。另一方面,確實家庭經濟貢獻的占比,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家庭地位的體現,某種程度上,是另外一層含義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吧。

全職媽媽這個選擇,一定要建立在家裏面能夠女生管賬或者是有足夠的支配權的基礎上,或者就是兩個人感情真的非常非常好,不然的話結果往往就是一地雞毛。當然,說實話,人心易變,所以非常建議你還是考慮做好準備,當年的海誓山盟感情很好是真的,但是後面人心易變的事情也很正常。所以我的建議還是你做好準備,如果雙方達成一致,這段全職媽媽期間的收入損失,他是願意補給你的,那也不是說直接給錢,畢竟錢太容易給家庭花掉了。而且這個影響應該是對於你攢一筆給父母的養老錢的影響,以及你的職業發展的損失導致你以後職位不如不全職幾年職位高然後未來長久上一直少一些收入的影響。所以可以考慮買個保險給父母,受益人當然不能填老公,另外就是找個律師做好這個事情相關的公正,萬一要離婚的話不至於還要分割。

此外,可以考慮給孩子也上一個保險,如果你們離婚的話,孩子起碼還是能有一些資產的。

小知識: 婚內為未成年子女購買保險。 司法實踐中,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一般認定為對子女的贈與,離婚時不再進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單獨為子女購買保險,並且另一方未就該行為進行追認,那麽投保的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所交保費的一半金額,而並不是支付保險現金價值的一半金額。另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家事糾紛案件審理指南(婚姻家庭部份)】規定,離婚時,如果為未成年子女購買的人身保險合約尚處於保險有效期的,因保險的最終利益歸屬於未成年子女,該保險應當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與,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雖然這個事情的做法有一點冰冷,但是好用。而且他願意做的話,那你可以考慮全職,如果不願意,你還是再想想吧。

我是 @阿爾蘇側福晉 ,一個職場媽媽,和你分享育兒點滴,記錄一些成長、陪伴和愛的故事。 @知乎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