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去三十年的「貧困」生活,一個家庭七八口人一起生活,似乎並沒有感到負擔重重。而到了後四十年的「富裕」時代,盡管家庭成員減至三四口人,卻覺得負擔加重。以我們家為例,家裏有六個孩子,共八口人。農民們一年要工作三百天,每天的勞動僅能換來一到兩毛錢的收入,算下來收益微薄。
那個時代的六七個孩子真的算是被養活了嗎?實際上只能說是勉強糊口。孩子們出生後,因為大人們需要工作賺取微薄的勞動分,孩子們往往被放在床上,一早上只能吃一次奶。那時因貧困無法采取避孕措施,夫妻一同居住就可能懷孕,導致家中孩子眾多。在農村,十個、九個、八個孩子的家庭並不少見,這些孩子缺少衣物,冬天甚至光著腳丫子。我村有一戶人家生了九個孩子,只有一個能夠上學,如今仍然貧困,沒有受過教育的孩子出去打工也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
那時候的生活真可謂是自然存活。一些農村地方常說,家裏多一個孩子,粥裏多添一瓢水。新年期間,他們甚至無法煮米飯,一些孩子六七歲就不穿褲子,這在當時並不少見。那時人們的生活條件雖然簡陋,卻也相對自給自足,大家不相互攀比,孩子們的童年雖艱難,卻也充滿了值得回憶的美好時光。
關於那個時期的生產隊生活,人們通常能夠吃飽飯。每年秋收後,交納國家所需的公糧後,剩余的糧食會按人頭均等分配給每個社員。即便是剛出生的嬰兒,也能得到與成人相同份額的糧食。家庭中雖然有些人力不足,但也能獲得必要的糧食支持。
生產隊的糧食分配體系包括基本口糧和工分糧兩部份,其中基本口糧占總量的百分之七十,工分糧則占百分之三十。這一制度既照顧到了老人和孩子等無勞力者,也顧及到了能夠出力勞動的成員。因此,家中若孩子眾多,即便勞動力不足,仍能透過記錄欠賬的方式保證生活所需。
那個時代,家中孩子越多,其實生活越是有保障。因為按照生產隊的分糧制度,「人七勞三」,即百分之七十的糧食按人頭分配,百分之三十按勞力分配。有了孩子就等於有了額外的口糧分配,即使家中勞動力強大,也不見得比一個嬰兒得到的份額多。
生活在那個年代,衣服由長輩傳給晚輩,鞋子則盡量保證不受寒冷,光腳成為常態。盡管物質條件匱乏,孩子們依然無憂無慮地玩耍,到了上高中的年紀,才開始考慮將來的出路。那時的人們都意識到孩子的成長依賴於集體的幫助,這種互幫互助的精神令人懷念。
按照那時的標準,一個人能養活二十個孩子而不至於饑餓寒冷。那時候的孩子,不是單純的「養」,而是「帶大」,由家中的長兄長姐承擔父母的責任。大多數疾病都是硬撐,只有在情況嚴重時才尋求幫助。我們鎮上有一個塔,是為了安置未能存活的嬰兒。
那個時代的高出生率有幾個原因:一是缺乏避孕措施,二是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三是多生孩子可以分到更多的口糧。在那樣的環境下,每個人的生存都不容易,尤其是在農村。
我出生於六十年代,那時農民家庭的生活雖然艱苦,但人們依然節約使用資源,即使肉魚油少,粗糧雜食仍能充饑。那時市場上的商品稀少,人們也就不多想。在生產隊生活的每個人都清楚,他們的孩子是靠集體養大的。因此,那一代人懂得感恩,珍惜集體和家鄉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