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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悅城控股:控股股東中糧集團擬延期履行避免同業競爭承諾

2024-02-03新聞

2月2日,大悅城(000031.SZ)披露關於控股股東延期履行避免同業競爭承諾的公告。

公告稱,近日,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糧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糧地產」或「大悅城控股]股東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集團」)向公司出具了【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延期履行避免同業競爭相關承諾的函】,基於對當前實際情況的審慎分析,擬延期履行部份避免同業競爭承諾。

上述承諾延期事項已經過公司於2024年2月2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透過,關聯董事、監事已回避表決。該事項尚需送出股東大會審議,關聯股東將回避表決。

2018年,大悅城控股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中糧集團控股子公司明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毅」)持有的大悅城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悅城地產」)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該次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已於2019年2月25日完成。

該次重組後,明毅成為大悅城控股的第一大股東,大悅城地產成為大悅城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中糧集團就其存在的與大悅城控股、大悅城地產從事相同、相似業務的公司情況進行梳理, 並就避免在重組後與大悅城控股及其子公司構成同

業競爭事宜,出具【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以下簡稱「原承諾函」),主要承諾內容如下:公司承諾中糧地產(包括其子公司)在本次重組完成後將作為公司房地產業務板塊的唯一專業化平台,整合和發展公司下屬商品房的開發與銷售、商業綜合體與商業物業的開發與營運、酒店的經營等房地產業務。

公告稱,雖然中糧集團與大悅城控股協同配合、多方面開展工作,但由於城市更新受政策、規劃等多種因素影響,中糧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物業未能納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規劃單元,導致原承諾內容預計在原承諾期限屆滿前不能履行完畢。

為避免潛在同業競爭,自2016年6月起中糧集團將深圳中糧委托給大悅城控股經營管理。大悅城控股對深圳中糧的日常經營擁有管理權,能夠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對大悅城控股業務可能造成的影響。

基於對當前實際情況的審慎分析,為保障大悅城控股利益及股東利益,中糧集團擬將原承諾函中關於深圳中糧的承諾履行期限進行延期。

「中糧集團(深圳)有限公司的持有型物業未來可能納入深圳城市更新規劃單元。若未來該公司持有的物業納入深圳城市更新規劃單元,大悅城控股將以獲取實施主體或合作開發的模式實作對該物業專案後續開發的控制。若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中糧集團(深圳)持有的物業未納入深圳城市更新規劃單元,在前述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公司會將該物業轉讓至大悅城控股(或大悅城控股下屬公司)或其他無關聯第三方。」

除履行承諾期限變更外,原承諾函中的其他承諾內容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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