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東興證券釋出公告稱,董事、副總經理張軍先生因個人原因送出辭職報告,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和副總經理職務。
此前,據媒體報道,東興證券董事、副總經理張軍近日被有關部門帶走。有接近東興證券投行業務的人士向南都·灣財社證實了上述訊息。
南都·灣財社就上述情況嘗試聯系東興證券。但截至發稿,並未收到東興證券關於上述情況的回應。
東興證券2023年報顯示,張軍曾任北京市園林局香山公園科員;中煤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信托經理;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稽核一處科員、副調研員、副處長、監管一處副處長;東興證券首席風險官。現任東興證券董事、副總經理,東興香港董事。
此外,2023年報顯示,張軍的年薪為106.4萬元。該年度,張軍還收到其任職期間的歸屬於2019年度-2022年度的薪酬356.14萬元。
據悉,張軍分管東興證券投行業務。灣財社梳理發現,在今年,東興證券多次因投行業務被監管「點名」。
在2024年1月份,東興證券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據彼時公告內容顯示,東興證券作為泰禾集團股份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間未嚴格遵守執業行為準則,存在未對發行人未披露相關重大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保持必要關註,未在2019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披露相關債務逾期及訴訟事項、當年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的基本情況與處理結果,未定期跟蹤及披露募集資金專戶運作情況等情形。
此外,在2024年10月25日,證監會官網釋出【中國證監會關於與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簽署當事人承諾認可協定並中止調查的公告】,事關澤達易盛財務造假案。
根據公告,東興證券交納懲戒性承諾金共計1.05億元,證監會於2024年10月23日決定中止對東興證券的調查。
官網資料顯示,東興證券是2008年經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主要發起人發起設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境內首家資產管理公司系上市證券公司。
在最新的三季報中,東興證券前三季度實作營業收入80.68億元,同比增加168.23%;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43億元,同比增加100.73%。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吳鴻森 邱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