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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良法善治,備案審查啟新程

2024-01-06新聞
【法眼觀】
光明日報記者 劉華東 楊桐彤
2023年最後一周,一條「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的新聞占據了很多媒體平台的顯著位置。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布的一起督促糾正某地全面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地方性法規的案例,引發了眾多網友的共鳴和點贊,也讓備案審查再一次呈現在聚光燈下。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制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2023年年末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推動備案審查工作開啟新征程。
新華社發
備案審查逐步顯性化、制度化、常態化
為煙花爆竹一刀切式「禁燃令」松綁,推動制定呼叫檢察官出庭公訴統一規範,叫停涉嫌犯罪人員親屬「連坐」,糾正破壞房屋承重墻處罰「放水」……【報告】中列舉的督促糾錯改正的法規案例,涉及生態環保、司法工作、基層民生等諸多領域,引發廣泛關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2017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每年均聽取和審議備案審查工作報告,備案審查工作已實作顯性化、制度化、常態化。
【報告】顯示,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收到報送備案的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檔共1319件,收到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2827件。
「我們對審查建議逐一進行研究,與有關方面充分溝通,加強調研論證,提出審查意見,並按規定向審查建議人反饋。依法對報送備案的法規、司法解釋開展主動審查,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研究和處理意見。」沈春耀表示。
【報告】還專門提到了備案審查資訊化建設取得的進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推動下,省級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數據庫建設有條不紊,地方人大備案範圍持續鞏固拓展。
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涉及黃河流域保護的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開展集中清理,健全完善黃河流域保護治理法治體系。圖為山西與內蒙古交界處的黃河老牛灣。新華社發
目前,已有23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將本行政區域四級國家機關制定的各類規範性檔納入數據庫,共計22.25萬件。全國人大備案審查資訊平台自2019年開通以來,已收到報備機關報備的規範性檔2.2萬件。
「要實作全面依法治國,就必須實作規範性檔的法治化、規範化,對規範性檔進行制度化的規範、減量、提質、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張勇表示,建設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司法解釋資訊平台,是解決規範性檔規範化問題的有效路徑和工作切入點,「這項工作的意義,遠遠超出數據庫本身」。
完善制度體系建設,形成「組合拳」
「法律體系的建立,需要兩條腿走路:一條腿是制定法律,為各種社會關系定規立矩;另一條腿是憲法監督,確保各種法律法規上下統一、左右協調。」張勇表示。
如今中國立法主體達880多個,不同立法主體制定的規範性檔難免會出現相互矛盾甚至沖突的情形。要確保這些規範性檔不違反憲法和上位法,並且做到上下統一、左右和諧,就必須建立起有效的憲法監督制度,使不同層級、規模龐大的規範性檔組成一張協調嚴密的法治網絡,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
據了解,【決定】從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規定,進一步明確和擴大了備案範圍,綜合運用依申請審查、主動審查等多種審查方式,加強審查工作;完善糾正和撤銷的程式機制,增強備案審查糾錯剛性。【決定】還總結備案審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進一步完善審查程式機制,以提升備案審查的民主含量和質素。
中國備案審查制度已走過四十余年,逐漸從「鴨子鳧水」走向揚帆起航。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為備案審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嚴冬峰表示,【決定】的透過意味著形成了較為系統完備的備案審查制度體系,為今後備案審查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法律支撐,「運用憲法、相關法律和【決定】,還有相關的工作辦法、工作規程、工作意見等,形成制度‘組合拳’,更好地推進備案審查工作」。
不僅要長「牙齒」,還要有「咬合力」
在【決定】對備案審查作出進一步系統性規範的基礎上,【報告】從健全備案審查工作制度機制、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聯系指導等多方面作出2024年工作規劃。下一階段,備案審查新實踐將從何處展開、備案審查還有哪些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制度設計,成為很多人關心的話題。
「備案審查工作堅持有錯必糾,不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嚴冬峰表示,備案審查工作是有「牙齒」的,是要解決問題的,「有了‘牙齒’,還要有‘咬合力’,把後續的工作做到位,推動問題的解決」。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周光權認為,備案審查的實踐剛性還需進一步增強。針對【報告】中提出的「不交物業費就不能當業委會委員」「沒有本地戶口不能開出租車」等一些「邊糾邊犯、屢禁不止」的問題規定,他建議對問題突出或者經備案審查後不予糾正的地方、單位「指名道姓」,指出問題所在。
「中國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以及司法解釋數量非常大,審查需要借助外腦。」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湯維建建議,進一步提升備案審查的公眾和專家參與度,加大備案審查的社會公開度,以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價值。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在探索進一步拓寬審查建議的渠道。」嚴冬峰介紹,公眾除了在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數據庫送出審查建議,還可以透過作為「民意直通車」的基層立法聯系點,提出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建議。
「我們也可以直接跟老百姓坐下來聊一聊,看相關法律法規到底對老百姓的生活、對當地有什麽樣的影響,深入調查研究,更好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讓備案審查工作能夠更貼近老百姓。」嚴冬峰說。
●連結
■案例1
糾正破壞房屋承重墻處罰「放水」
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由有關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恢復原狀,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關組織對這一規定提出審查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查認為,該處罰規定明顯低於國務院行政法規規定的罰款額度,並將「並處」改為「可處」,屬於放松管控的情形;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改變,涉及居民安居和公共安全,地方性法規應當嚴格執行上位法有關規定,不應放松監管。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對相關規定作出修改。
■案例2
叫停涉罪人員親屬「連坐」
2023年5月,某地市轄區議事協調機構釋出通告,對涉某類犯罪重點人員規定懲戒措施,並對其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親屬在受教育、就業、社保等方面的權利進行限制。有公民認為此措施具有「連坐」性質,建議督促糾正。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研究認為,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都應當由違法犯罪行為人本人承擔,而不能株連或者及於他人,這是現代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有關通告對涉罪人員近親屬多項權利進行限制,違背罪責自負原則,不符合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規定的原則和精神,也不符合國家有關教育、就業、社保等法律法規的原則和精神。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與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制定機關對通告予以廢止,並支持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自查自糾,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案例3
明確供水設施所有權
有地方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後應當將變電、二次供水、換熱等專業經營設施器材的所有權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查認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份享有所有權,對建築區劃內的共有部份享有共有的權利,屬於業主共有部份的變(配)電、二次供水、換熱、燃氣調壓等設施器材及相關管線的所有權應當屬於業主共有,建設單位不能將其所有權移交給相關專業經營單位;有關地方性法規中的相關規定涉及公民的財產權利,與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對相關規定作出修改。
(光明日報記者李睿宸整理)
【光明日報】(2024年01月06日 05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