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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推動新一輪「房改」,明確提出「用改革創新的辦法,在大城市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如何解讀?

2023-10-27新聞

我不認為這是新的一輪房改。

原因一,無論是14號文的那一個目標,都是之前的房地產政策方向的延續,沒有制定新的目標。

「14號文」明確了兩大目標,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讓工薪收入群體逐步實作居者有其屋,消除買不起商品住房的焦慮,放開手腳為美好生活奮鬥」;二是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讓商品住房回歸商品內容,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和高質素發展。

目標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最早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可以追溯到1994年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體的購置型保障房制度落地,近期的政策也可以從今年的老舊小區改造算起。

目標二「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更是在近幾年的疙瘩回憶中反復提到的房地產市場發展要點與方向。

原因二,真正意義上的改革,不可能沒有具體的執行辦法,因為改革是全新的,落實下去是沒人知道該如何操作的,而這一次:

「14號文」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籌集、保障物件和標準、配售和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基本原則,具體執行辦法由各地城市政府制定。

各個城市在這兩個目標上是理解充分的,是見過的,是可以放心交給地方的,不是什麽翻天覆地的變化。

綜上,不認為這是新的一輪房改,而是既有政策的延續。

解讀方面,一並說下:

1.保障性住房的推廣和穩房價的目標有些沖突,畢竟一個是提供比市場價低得多的房產,一面又在穩定市場上的商品房房價,屬於既要又要。所以在執行端,應該是一線和部份二線著重來推保障性住房,其他城市著重穩房價與地價預期。

而這些少部份城市,就是文中提到的「 300萬以上城區人口城市 」,包括了:上海、北京、深圳、重慶、廣州、成都、天津、武漢、東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陽、青島、濟南、長沙、哈爾濱、鄭州、昆明、大連、南寧、石家莊、廈門、太原、蘇州、貴陽、合肥、烏魯木齊、寧波、無錫、福州、長春、南昌、常州。

2.原本這一輪的房地產大調整,可以透過讓人口和資金回到二三四線,讓中國城市均衡一些發展。但推廣了保障性住房的話,人才和資金還是會留在一線,強者繼續恒強。

個人層面有一點失望,但尊重政策,當下的中國,還是這35個大城市更好,從普通個體城市選擇的角度,也支持大家在這35個大城市中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