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機構設有113個民意代表席位,每一屆的任期為4年。其中,73個議席由單一選區選舉產生,6個議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的復數選區選出。另有34個議席是不分區,根據各個政黨的得票比例而分配議席數量。
每一位民意代表的月薪約為19.05萬元新台幣,年薪超過228萬元。若加上年終獎、油料費,電話費等補貼,一年可領420萬元。如果再加公費助理費480萬元,考察費12萬元以及子女教育補助後,一年可領1000多萬元新台幣,約合229萬元人民幣。
根據台灣地區的相關規定,新一屆民意代表就職後,需要立即選出立法機構的負責人,以及副負責人。所有的民意代表都可以參選,並且透過互選的方式產生,采用二輪制。
也即是說,在第一圈投票中,如果候選人的票數超過50%,可以立即當選立法機構的負責人。如果沒有超過半數,則由第一圈中的前兩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的投票。在第二輪投票中,只要獲得相對多數的選票,就能當選。
立法機構副負責人的選舉辦法,與負責人相同。如果,有三分之一的民意代表提議,並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民意代表同意,可以改選負責人、副負責人的職務。
根據相關規定,立法機構負責人、副負責人不能擔任政黨職務,應該嚴守公平中立的原則,處理議事,並且維護立法機構的秩序。
在台灣地區的制度框架中,立法機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下設10余個委員會,以及10余個局處單位。作為立法機構的最高領導者,負責人的權力十分廣泛,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綜合管理立法機構的全面事務,召集、主持議事和臨時會議。
第二,代表立法機構,與外界溝通、聯絡,處理公共事務。
第三,在開會期間,維護議場秩序,並有權對違反紀律的民意代表,進行警告或者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當不同黨派出現意見分歧的時候,應該協調各方的意見、建議,推動共識的形成。
第五,投票結束後,宣讀結果並且簽字確認。
總的來說,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的權力非常大,能夠在台灣政壇發揮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因此,無論是民進黨,還是國民黨,都想要爭奪這個職位。
2月1日,新一屆的113位民意代表將正式就職。其中,國民黨擁有52個議席,民進黨擁有51個議席,民眾黨則透過不分區拿到了8個議席,另有2個無黨籍獲得了議席。
兩位無黨籍分別是高金素梅、陳超明,預計會加入國民黨黨團。所以,國民黨實際上可以控制54個議席,但是距離過半數所需的57個議席,還差了3席。對於民進黨來說,則差了6個席位。
在這種情況下,擁有8個席位的民眾黨成為了關鍵少數。1月26日,根據雅虎新聞的報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表示,將邀請國民黨和民進黨的立法機構負責人候選人,來到民眾黨進行「政見溝通」。然後,民眾黨會選擇支持國民黨,或者是民進黨。
柯文哲還表示,民眾黨的8位元民意代表將「團進團出」,如果沒有按照黨的意願投票,就會被開除黨籍,失去民意代表的資格。
覆言認為,既然柯文哲已經放話,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候選人一定會去民眾黨,爭取8個議席的支持。至於民眾黨會如何選擇,現在誰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