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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漲沒漲?有沒有認真工作?」

2023-09-15新聞

「薪金漲沒漲?有沒有認真工作?」這話近來挺有名。

就,聊聊NBA的薪金是怎麽漲的吧。

喬治·麥肯,NBA首位帝王級球員,帶明尼亞波利斯湖人六年五奪冠,三屆得分王兩屆籃板王。第一份年薪:一萬五美元。

退役那年:三萬五美元。

不是他不努力。他老人家打球拼命,全身是傷,到退役時不算各類骨折,全身上下共縫了169針,晚年只能坐輪椅。

但:三萬五。

後來的NBA首席七屆助攻王卜·庫西,1950年代NBA商業價值最高的球員,1950年代初去波士頓塞爾特人時,也就只想掙一年一萬美元——還被還價到九千。

不是他們不努力,當時打球也著實辛苦:大多數球隊沒有專門的籃球館,比賽時常在冰球館或舞廳進行,經常發生球員滑倒、眼鏡蒙上水氣等情況。

唐·巴克斯代爾說,亮肘子等暴力行為被預設合法,所以1950年代中期的球員有一半被打掉了門牙。

喬治·亞德利說,他臉上曾經先後被縫超過80針。

那會兒打籃球,拿命換錢,甚至窮到要打零工。「跳投之父」兩屆得分王保羅·阿裏津,經常一天串幾個球場打球,多撈點薪金。

1960年代初,艾堅·貝勒暑假裏還化名去別的小聯盟打球,蹭點錢。

1964年全明星賽,NBA明星們集體罷賽,逼得老板們肯談判:從此NBA有了養老金。

漲工錢,靠罷賽。

1955年,庫西倡導成立球員工會,到1965年終於獲得正式承認,大家薪金陸陸續續地高了:比如,張伯倫拿到了空前的10萬美金年薪。

漲工錢,靠工會。

1966年夏天,歷克·巴瑞跟舊金山勇士的老板富蘭古連·繆利談判。繆利老板提出給他每年二萬五美元,巴瑞說他要三萬,繆利接受了,還提出每多贏一場,就加5%獎金。巴瑞還要一輛6000美元的保時捷,老板同意。於是1966-67季,巴瑞一共得到了四萬三美元薪金、5000美元季後賽獎金,以及一輛價值6000美元的保時捷。

1967年5月12日,繆利老板跟巴瑞談新合約,「還是跟去年一樣?只是基礎薪金從三萬提到四萬,如何?」但高傲的巴瑞覺得自尊受挫,拒絕了這事。五個星期後,他跑去了新成立的美國籃球聯盟ABA,得到了一年七萬五美元的年薪,以及橡樹隊15%的股份。

漲工錢,靠跳槽。

因為ABA和NBA互搶球員,擡價成風。1970年初,卜·蘭尼爾(1970年夏天成為狀元新秀)的大學同學卡爾波夫就時常提醒蘭尼爾:「你的第一份勞動合約可能有100萬。」而蘭尼爾始終不太相信自己能掙那麽多錢,並表示,「我得找個律師來管理這筆錢。」

1970年代初,歷克·巴瑞、J博士和韋斯這樣的巨星,每年薪金已到二十萬美元上下。到1970年代末,拉利·布特要進NBA了,他的經紀人獅子大開口,跟塞爾特人要年薪100萬,隨後被硬砍到60萬(那年魔術師新秀入行,簽了50萬)。

當然,60萬已經很嚇人了:1979年,聯盟年薪最高的渣巴和J博士也不過65萬!

漲工錢,靠競爭。

魔術師1980年代曾經很傻很天真,簽了著名的25年2500萬:在那個一年掙60萬都頂尖的時代,2500萬這筆整數,嚇死人。然而魔術師沒料到,他和布特的對決,加上NBA的商業價值飛漲,到1980年代末,年薪300萬成了明星標配:

天勾和布特退役時,都是300萬年薪。

漲工錢,靠做大蛋糕。

喬丹1984年入行,55萬;到1988年拿到自己第二個得分王和第一個常規賽MVP時,不到85萬。

之後喬丹拿了新合約。第一個三連冠三年,喬丹的薪金:250萬、325萬、400萬。

1995-96季喬丹帶隊72勝那年,薪金385萬。

這裏就要說到,著名的皮彭故事了。

許多人念叨說,皮彭薪金低——其實他和喬丹拿六個冠軍的前四季,薪金對比:

喬丹250萬,皮彭77萬(新秀合約)。

喬丹325萬,皮彭277萬(新合約)。

喬丹400萬,皮彭342萬。

72勝那年,喬丹400萬,皮彭292萬。

——拿了新合約後,皮彭和喬丹似乎沒那麽決定性差距吧?

皮彭從小窮,家裏十幾個兄弟,父親又早早生病。他的理想就是開個造紙廠。在NBA拿第一份合約,年薪73萬時,他第一反應是買了份保險;看中的保時捷都不敢買。

1991年總決賽他拼命防守魔術師,終於拿到了新合約,他自己為了求穩妥, 一簽就是七年 。然而他沒想到,通脹遠超他想象。

1992年他薪金還是全聯盟前十,到1997年就不能看了。

1994-96,NBA經歷不可思議的通脹。1994年狀元「大狗」羅賓遜剛被選上,就提出要上億合約,最後十年6800萬了事;1995-96季,柏德烈·伊榮的薪金高到了超過1800萬。1996年夏,傳奇連續出現:

鯊魚七年一億二簽約湖人;萊利先以七年一億企圖簽朱萬·霍華德,未遂,於是七年一億簽了莫寧。

喬丹最後拿下3000萬年薪。至此,NBA的年薪紀錄達到巔峰。

一年後,凱文·加納特簽了六年一億二。

然後就是1999年勞資談判。

從1950年代的頂峰三萬美元,到1960年代張伯倫空前的十萬美元,到1970年代末布特的60萬,到1980年代頂峰的300萬,到1996年喬丹的3000萬。

1999年和2012年兩次停擺,規範了各種數碼。大致1999-2012年間,大家習慣了角色球員幾百萬、準明星和明星千萬級,明星兩千萬。

居里著名的四年4400萬,就在這個背景下出現。

而新時代,慢慢地,超級巨星朝四五千萬走,這大家都熟悉了。

「薪金漲沒漲?有沒有認真工作?」

您一定發現了, 薪金高低,也許和球員們努力不必然相關。

1950年代的球員拿命換錢,1960年代大家玩命奔跑,但一年能有十萬美元的,依然很少。時代固然是第一要素,聯盟商業價值也還沒那麽高:

那時蛋糕做不大,沒法分啊。

之後,球員們好好打比賽,提升了整個聯盟的商業價值, 做大蛋糕 ,掙自己的薪金。

加上適時的 罷賽談判、跳槽、競爭,有球員工會牽頭 ,和老板們坐在一起一次又一次的談判,才為球員們爭到了更多的薪金。

在相對完備的商業聯盟規範裏,認真工作 掙錢 ,以及,認真跟人 爭錢 ,這兩者不矛盾,甚至相輔相成。

錢是 來的,更是 來的。

反過來,得能讓球員們有的掙,也有得爭,蛋糕才能做得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