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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

2024-02-03新聞

2024-02-03 00:06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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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網站截圖。

中國網2月3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訊息,2月2日,財政部等4部門印發通知支持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通知詳情如下:

關於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

財教〔20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教育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困難高校畢業生負擔,支持做好202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二、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

三、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應按照調整後的貸款安排報送征信資訊,已經報送的應當予以調整。

本通知未規定事項,按照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財政部 教育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