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內地人,包括新疆本地人和兵團普通職工群眾,對 兵團、師、團、營、連的 部隊 建制 以及 兵團、師、團 三級分別設政委,營設教導員,連隊設指導員有些看不懂,不知道為啥要設定這些虛名,統統直接稱書記不就行了嗎?
就連從小在連隊長大的我剛開始也不懂,連隊黨支部書記為啥還要稱呼 「政治指導員」,後來聽了一位老同誌的解釋後才恍然大悟。
新疆兵團 實行兵團、師、團、營、連的建制 ,而且,團以上設 政委 、團以下設教導員、指導員 , 這 是用軍隊的組織形式 ,按照軍隊的建制建立兵團的領導體制和指揮系統。 這就是 所謂 的 兵團 特殊 體制。
這 也 是兵團體制的最大特點。只有這樣才有別於一般的企業 ,有別於內地省份的農墾局,才能真正稱為預備役、後備軍,半軍事化性質的產業軍,才能真正做到一旦有事以最快的速度投入戰鬥,才能夠更好地發揮 兵團 的作用 ,也才能真正做到在對外反抗侵略,對內反對分裂、顛覆的鬥爭中,保持強大的威懾力量。
有些 人 說 ,現在中 俄 關系改善了 ,仗 也 打不起來了 , 保持 兵團 這種體制還 有啥意義 呢 ? 這不 就是思想不解放 ,就是不執行【企業法】 嗎 等等 , 實際上 這是一種糊塗觀念。
國際上的事情風雲多變 ,很難預料。對國際關系不能有天真的想法,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邊防工作。
再說了, 新疆的安定團結 也 需要兵團。新疆各民族是團結的 ,各少數民族是熱愛偉大祖國的,他們也為祖國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歷史貢獻。但是,還應看到,確實有極少數民族分裂主義者。每個民族,包括漢族中都有敗類。抗日戰爭中,漢族不是也出了不少漢奸嗎?
在邊疆 ,有少數人搞民族分裂,鬧事。他們就是民族敗類。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僅是經濟建設的重要力量 ,也是安定團結、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重要力量。
如果 把團場的 體制 取消了 ,那麽師 一級 、兵團 一級 的 體制也 就被架空了 ,工作也難以開展。按軍隊的組織形式,政委與司令、師長、團長相聯而存在,若取消 這個體 制 ,改變軍隊的組織形式,司令、師長、團長的名稱也就難以保存了,那麽兵團只能叫農墾局或什麽公司了,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兵團這種體制。 也 直接違背了中央指示。
1981年中央關於恢復兵團的檔指出:「總結30年來新疆農墾事業的經驗教訓,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這種體制是有利於新疆的安定團結的 ,是適合新疆各族人民經濟、文化事業發展需要的」。這裏特別講了「這種體制」。
中央還指出 「新疆現在的百萬農墾職工作為軍區的基幹民兵和正規軍的預備役,對鞏固國防、安定團結和穩定新疆的局勢起著重要的作用」。
1981年小平同誌指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是現在的農墾部隊,是穩定新疆的核心」。
王震同誌也指出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新疆軍區的後備軍。在新疆我們前有正規軍,後有100多萬半軍事化的產業軍,形成兩個拳頭,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就會迅速、幹凈、全部、徹底地消滅任何膽敢人侵之敵」。
王恩茂同誌也指出 「新疆兵團是新疆穩定的重要力量」。
兵團要發揮生產隊、工作隊、戰鬥隊的作用 ,是主席高瞻遠矚提出來的。這不僅對開發建設新疆有重要意義,對鞏固國防也有重要意義。
現在 兵團 的主要任務是經濟建設。但 兵團 的任務不僅僅限於經濟 ,而是擔負著政治、軍事、政法、守邊等任務。
兵團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穩定因素和依靠力量。 兵團 在主要抓經濟工作的同時不能忽視政治、軍事的歷史使命。
兵團的 「這種體制」不能動搖。這是 上面 總結了 30年經驗教訓肯定了的。
兵、師兩級 設政委這個職務 是中央肯定了的 「兵團這種體制」的組成部份 。
兵、師兩級 一般的做法是 保留 政委 的名義 ,由一位 黨委書記 把 政委 兼上 ,,把它搞成虛的, 並不 違背中央的精神。如果一旦遇到大的軍事行動 ,可以馬上把兵、師 、 團政委 變成實的 ,以利軍事工作的需要。
其實 , 兵團 除保留 特殊體質 這一條以外 ,對【企業法】中適用兵團的條文都是貫徹執行的。
政委制是中央決定的 ,不存在兵團執行不執行(企業法】的問題,也不是什麽「兵團大還是法大"的問題。
我們不能隨便改變中央決定的兵團體制 ,這是一個大前提 , 兵團不能超越中央已有的明確規定。 兵團 執行中央指示 也 要和兵團實際相結合 ,要根據兵團的特點,從兵團實際出發。這就是黨 的 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
兵團 保留 特殊體制 ,是符合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的,相反,不考慮兵團的特點,那才是違背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的。
現在 有的 人 整天搞經濟工作 ,滿腦子是「經濟」,忽視了兵團擔負的政治、軍事任務以及發揮「四個力量」的作用,只記住經濟的作用,把另外三個力量的作用淡忘了。
所以 ,要站在戰略的高度,從邊防的鞏固,祖國邊疆的長治久安來看待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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