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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之前,「麻醉知情同意書」在實踐中優先請產婦簽署還是優先請家屬簽署?

2021-06-13知識

想多了…

我們平時寫的麻醉同意書,以 本人簽字 為最佳, 直系親屬 優先,直系親屬到不了的,遠一點的親戚甚至朋友也行,不過這種基本都要補本人簽字。

除了完全喪失民事能力,意識水平很差的病人, 本人簽字是決定性 的。

同理也套用於醫療決策的知情同意—— 這個手術你做或者不做,怎麽做,你自己決定。

至於你家裏人同不同意,這是你自己家的事,「按理」來說,你簽了字醫院應該無條件給你做。

實際上,至少我遇到的產科病人,只要自己想打,簽了字我們馬上打, 婆婆嘀咕什麽我們都當放屁。

可問題是 ,這樣也是有代價的。

我們醫護人員會付出代價。

很多人不講道理, 自己家的主意拿不定意見不統一,轉頭扯皮告醫生告醫院。

特別是婦科產科,涉及到女性生育能力的,那是扯皮重災區(很遺憾,迄今為止,從某種意義上說,全社會 仍有相當共識認為女性的生殖系統是家庭重要財產,需要「當家人」拿主意)。

比如生孩子大出血,迫不得已切子宮救命,患者老公當時不吭聲,回頭出院了來扯皮說以後要不了二胎你毀我幸福家庭。

比如宮外孕馬上輸卵管要破了,切除單側附件,幾年後生不出孩子投訴都是你手術做壞了。

又比如題主說的無痛分娩,打了分娩痛緩解了,過段時間帶娃累壞了腰,控訴是背後紮針紮壞的。

這種情況,扯皮就扯吧,反正我們做事救命問心無愧。

但很多病人啊,

唉。

她知道你的決策是對的,知道你是為了她的安全,知道你在為她緩解痛苦,知道你為她承擔風險。

但回頭告你的時候,她不說話不吭聲,甚至當幫兇嚷嚷當時頭腦發熱被你「忽悠」簽的字。

你能怎麽辦?

只能苦笑著暗暗錘自己一頓,下定決心: 下次絕對絕對絕對要讓病人的老公和婆婆都把字簽上。

你說,這代價最後是誰承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