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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辭職去做律師,來得急嗎?

2021-02-20知識

謝邀。

我去年33歲,決定轉戰律師行業,從國企辭職離開的那天,辦公室一個四十多歲的姐姐看著我感嘆道:「我要是在年輕十歲,我肯定也能下你這樣的決心。」

如果十年前,這個姐姐也不過三十出頭。

在你認為四十歲重新開始有很多焦慮恐慌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十年之後五十歲的你會不會因為四十多歲沒有邁出這一步而後悔?然後心裏默默想,如果我現在四十歲我肯定要果斷追求我想要的?

既然已經有了想離開的念頭,那麽肯定是對現階段的工作有所不滿,身未動心已遠的日子其實很難受。

我想把我從辭職到律所實習這近一年的感受分享給你,你做一參考。

首先,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齡轉行的焦慮 。精神焦慮及物質焦慮。先說物質焦慮,轉行之前8000+,轉行之後是500+,收入驟減但是開銷不變,因為我自己沒有沒有養成存錢理財的好習慣,所以我的實習期間強迫自己斷舍離過節儉生活。然後是精神上的焦慮,入行之後發現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了,透過法考根本不算什麽,法律實務真是處處留心皆學問,小到各種法律文書的格式標點符號,大到接案結案整個程流程的掌握,和各種當事人的溝通,都是需要從頭開始學習的。

其次,你和你未來實習期指導老師的相處 。四十歲又有工作經驗,自己肯定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為人處世的風格,很多工作習慣已經養成,萬一指導老師並不欣賞你的工作習慣,且強行要求你配合他,你要想好怎麽處理。實習律師被指導老師職場PUA的不在少數。

最後,自己的精力。 一年的實習期是律師執業的墊腳石,這一年要把自己當做海綿,無限吸收實務知識。我在去年的實習期間,白天跑法院,跑各種單位,晚上加班看卷寫文書學習,自己深深覺得體力大不如前,和九五後同實習的小夥伴在一起體力精力明顯不足。我真是想天天熬夜提升打怪技能,但是身體不允許,頭發更不允許。這就是弊端,無法逆轉的弊端。

不過呢!

四十歲轉戰律師行業,肯定有一定的人脈積累,案源這方面壓力會比初出茅廬的小朋友們有優勢太多。

人生哪兒有什麽來得及來不及?凡是過往皆是序章。

大家都是來人間體驗生活的,有機會多體驗,為什麽要放棄呢?

覺得我說的有道理的小夥伴們,不給我來個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