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618電商法律幹貨,篇幅比較長,建議先收藏再觀看。
一年一度的618購物狂歡節就要來了。為了備戰618,電商開始緊鑼密鼓地籌備商品,精心打造行銷方案活動,就等那一刻的見證。在獲取市場業績的過程中,商業營運自當是重中之重,而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規避法律風險也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環。初創階段的電商更有必要了解這些常見的電商法律風險,防範風險,讓法律成為電商的助推,而非絆腳石。
鑒於電商法律問題種類繁多、涉及層面廣,文章篇幅有限,本文暫先從電商角度、結合實務案例,主要對電商營運、618購物活動中常見的法律風險和應對措施進行概述式分析、總結,供電商對618集中促銷期間的營運法律風險有大致的了解、參考和運用。後續,我將在更新的文章中對專項法律問題進行逐個、重點講解。
一、618促銷法律規則及常見促銷法律問題分析
2015年9月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7號公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對商家在集中促銷活動(618、雙11等)的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該【規定】第三章第十二條至十八條,明確了商家在618購物節期間的促銷活動應普遍遵守如下義務:
(一)應當在網店頁面顯著位置並以顯著方式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
(二)促銷廣告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附條件的促銷廣告,應當將附加條件在促銷廣告頁面上一並清晰完整表述。
(三)不得以不正當手段進行促銷。不得刷單刷信。
(四)促銷商品或者服務銷售完畢後,應當在促銷頁面、購買頁面及時告知消費者。附贈商品應當符合【產品質素法】的規定,不得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素。附贈商品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素法】的規定提供「三包」服務。
(五)贈送消費積分或者發放優惠券的,應當標明消費積分或者優惠券的使用條件、方法和期限。改變消費積分或者優惠券使用條件、方法和期限的,應當征得消費者同意,增加有利於消費者權益的變更除外。
(六)有獎促銷,應當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並公示可查驗的抽獎方法,不得虛構獎品數量和質素,不得進行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
上述義務是明文規定的商家在618期間促銷的強制性、一般性義務,各個平台的大小電商都必須遵守,沒有例外。
實踐中,秒殺、隨機抽福袋、限時免單等是促銷活動中運用最多的、最常見的、具有代表性的促銷活動方式,隨之也產生法律問題。以下具體講解這幾種促銷方式的法律處理方法。
1、秒殺
秒殺是常見的促銷活動之一。商家在自己線上店鋪展示頁顯示商品的「秒殺」價格資訊,吸引買家下單購買。如果商家做到「秒殺」資訊展示的價格與買家實際結算支付的價格一致,這沒有問題,這是「秒殺」促銷活動的本意。
但有商家,「秒殺」活動資訊展示的商品是活動價或超低價,然而在買家拍下,送出訂單,結算支付時,卻變回原價。買家認為商品應按秒殺價實際結算,買家按原價支付後,商家在活動結束後會要退回差價或返現。商家則認為,買家結算時,「秒殺」商品售完,商品自動恢復原價,應按原價結算支付,不退差價或返現。買家或商家,以誰的解釋為準?
商家是否構成違約?是否構成價格欺詐?根據【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二條、第四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按照不利於商家一方進行解釋,並認為,秒殺商品在結算時,出現實際結算價與秒殺活動價不一致的情形,如經調查,是買家支付時,參加「秒殺」活動的商品已經售完,只是商家還來不及撤銷「秒殺」促銷資訊,來不及調整價格資訊,確因商家來不及調整促銷商品價格資訊導致實際結算價與秒殺活動價不一致的,不構成欺詐。這種情況只構成違約,商家要要按承諾的秒殺價向買家出售商品,退回差價或返現。否則,需承擔退貨退款的責任。如調查,確認是商家故意釋出虛假秒殺資訊,實際根本沒有秒殺活動,故意誘導買家下單的,同時構成違約和欺詐,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2、隨機抽福袋
隨機抽福袋也是電商的常用促銷手段,操作不慎,容易陷入價格欺詐,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