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9知識 我來提供一個簡單可行的辦法: 請加這個微訊號(metropolice110),如果你在上海地鐵上看到乞討者(尤其是帶小孩的乞討者),請立刻拍下照片並把路線方向車廂等資訊發給這個微訊號,會有工作人員在下一站上來處理。 (註:一定要詳細,要有照片和車廂號,上海地鐵的車廂號可以在兩節車廂交界處上方看到。發過去以後最好在民警來之前繼續匯報情況,比如已經移動到哪個車廂了,下一站是什麽。) 詳見: 乘地鐵發現強行乞討 快用微信舉報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他們比你有錢! 他們比你有錢! 他們比你有錢! 我覺得這個微信舉報是很好的辦法,不知道為什麽官方並沒有大力宣傳推廣,所以大家可以轉發傳播起來。 唯一的不足就是我用2G網絡很多次舉報都發不出去…T^T... 希望有一天,地鐵裏直接設定個「一鍵舉報」按鈕,摁一下就把車廂資訊連同網絡攝影機截圖一同發往地鐵營運辦。 =======7.28更新說明======= 鑒於有人說這個不管用,我來證明一下: 首先一定要有 照片 ,然後要有具體路線方向資訊,一定要有 車廂號(就在兩節車廂交界處上方,如果不知道可以問那個微訊號)。 一定要詳細,發過去以後最好在民警來之前繼續匯報情況,比如已經移動到哪個車廂了,下一站是什麽。 就在剛剛我成功舉報了一個乞討的小孩,民警上來把他帶走啦: (最後一張照片是民警帶著小孩準備下車)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從我開始舉報的大連路站到民警上來的寶山路站一共四個站,還算蠻效率的啦。 就是大家舉報的時候不能偷懶,要起來到兩車廂之間看看編號,然後最好即時匯報乞討者走到了哪個車廂。 =======為什麽千萬不要給他們錢========= 答案上了熱門,所以我想多說幾句。 這個問題下還是會有很多人覺得,「反正我也不缺這一兩塊,萬一人家是真的需要幫助的人,我也算做善事了。」 然而我要告訴這樣認為的人, 你以為你給一萬個乞丐錢,至少能幫到一個所謂的「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但實際上,那一萬個乞丐全都不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 我先生的母親在居委會工作,社區就住有職業乞丐,你說他是家庭條件不好嗎?也許曾經的確不好,但乞討以後絕對收入不低, 居委幹部多次找到他,要幫他安排工作、申請低保,人家根本不要 ,就是因為乞討來錢太輕松,他才不要去做個每月收入才兩千塊的收銀員。你知道這種情況有多少嗎?全上海這麽多社區街道,基本每個居委會管轄區域都會有這麽些職業乞丐。這種情況居委能禁止嗎?他們並沒有這個權利;民警也只能勸阻教育,法律上並不能判刑;那麽 誰能阻止?只有你我這些人都不再給他們錢了,這個市場才會消失 。 如果你實在不了解這些情況,那你也可以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你家庭困難到走投無路揭不開鍋了,你會去乞討,還是去申請低保、找工作? 如果你因病或殘疾沒有勞動能力,你是會去乞討,還是會去申請殘疾補助、想其他辦法賺錢? 目前的社會制度肯定不算完美,但絕對不是會餓死人的社會制度。 你思考完這些問題以後,再考慮一下那些乞討的人都是怎樣的人,再決定要不要給他們錢。
我來提供一個簡單可行的辦法: 請加這個微訊號(metropolice110),如果你在上海地鐵上看到乞討者(尤其是帶小孩的乞討者),請立刻拍下照片並把路線方向車廂等資訊發給這個微訊號,會有工作人員在下一站上來處理。 (註:一定要詳細,要有照片和車廂號,上海地鐵的車廂號可以在兩節車廂交界處上方看到。發過去以後最好在民警來之前繼續匯報情況,比如已經移動到哪個車廂了,下一站是什麽。) 詳見: 乘地鐵發現強行乞討 快用微信舉報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不要給他們錢助長這種行為! 他們比你有錢! 他們比你有錢! 他們比你有錢! 我覺得這個微信舉報是很好的辦法,不知道為什麽官方並沒有大力宣傳推廣,所以大家可以轉發傳播起來。 唯一的不足就是我用2G網絡很多次舉報都發不出去…T^T... 希望有一天,地鐵裏直接設定個「一鍵舉報」按鈕,摁一下就把車廂資訊連同網絡攝影機截圖一同發往地鐵營運辦。 =======7.28更新說明======= 鑒於有人說這個不管用,我來證明一下: 首先一定要有 照片 ,然後要有具體路線方向資訊,一定要有 車廂號(就在兩節車廂交界處上方,如果不知道可以問那個微訊號)。 一定要詳細,發過去以後最好在民警來之前繼續匯報情況,比如已經移動到哪個車廂了,下一站是什麽。 就在剛剛我成功舉報了一個乞討的小孩,民警上來把他帶走啦: (最後一張照片是民警帶著小孩準備下車)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從我開始舉報的大連路站到民警上來的寶山路站一共四個站,還算蠻效率的啦。 就是大家舉報的時候不能偷懶,要起來到兩車廂之間看看編號,然後最好即時匯報乞討者走到了哪個車廂。 =======為什麽千萬不要給他們錢========= 答案上了熱門,所以我想多說幾句。 這個問題下還是會有很多人覺得,「反正我也不缺這一兩塊,萬一人家是真的需要幫助的人,我也算做善事了。」 然而我要告訴這樣認為的人, 你以為你給一萬個乞丐錢,至少能幫到一個所謂的「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但實際上,那一萬個乞丐全都不是「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 我先生的母親在居委會工作,社區就住有職業乞丐,你說他是家庭條件不好嗎?也許曾經的確不好,但乞討以後絕對收入不低, 居委幹部多次找到他,要幫他安排工作、申請低保,人家根本不要 ,就是因為乞討來錢太輕松,他才不要去做個每月收入才兩千塊的收銀員。你知道這種情況有多少嗎?全上海這麽多社區街道,基本每個居委會管轄區域都會有這麽些職業乞丐。這種情況居委能禁止嗎?他們並沒有這個權利;民警也只能勸阻教育,法律上並不能判刑;那麽 誰能阻止?只有你我這些人都不再給他們錢了,這個市場才會消失 。 如果你實在不了解這些情況,那你也可以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你家庭困難到走投無路揭不開鍋了,你會去乞討,還是去申請低保、找工作? 如果你因病或殘疾沒有勞動能力,你是會去乞討,還是會去申請殘疾補助、想其他辦法賺錢? 目前的社會制度肯定不算完美,但絕對不是會餓死人的社會制度。 你思考完這些問題以後,再考慮一下那些乞討的人都是怎樣的人,再決定要不要給他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