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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人性陰暗面較多的是哪些職業?

2019-12-02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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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檢察科是一個很特殊的地方。

大一下學期的時候,我曾經參加過學校的一個活動,叫「職業生涯規劃」。這個活動要求我們去采訪幾名本專業的前輩,並據此規劃自己將來的職業道路。

為此,我到市院做了一個針對未成年人檢察科的專題采訪。

在我所見過的所有人裏,那裏的檢察官們是心思最柔軟,但也最剛強的。說他們心思柔軟,是因為他們常常要經辦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案件,若沒有一顆體察少年們隱秘情緒的心,是做不好這項工作的。

但同樣是因為工作的緣故,他們還要面對眾多以未成年人為受害者的案件。

未檢科的受案範圍,除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還包括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拐賣、綁架未成年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遺棄、傷害、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比起同僚們,他們不得不更深入地去了解在這個世界上最弱小的人群身上所發生的最殘忍、最虐心的故事,並努力地克制住自己悸動的怒火,盡可能冷靜地用法律保護那些可憐的孩子們——即使有的時候,他們也無能為力。

采訪結束後,我和未檢科的一名年輕的檢察官聊了聊。

雖然年紀不大,但他辦理案件的經驗已經很豐富。他告訴我說,在所有案件中,父母對子女施加虐待的案件,是最讓他感到無力的。

如果加害者是其他人,他們只需要為受害者討回公道、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夠了,但是如果加害者是孩子的父母,他們就不得不考慮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這個案件結束後,孩子應該怎麽辦?

很多時候,他們本來應該向法院提出撤銷父母監護權的起訴,但一旦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其他親屬又不願意接管,孩子極易陷入無處安置的局面。如果將孩子推給社會撫養,現實的問題是,政府福利機構因資源所限,現僅接受孤兒,而民間公益機構一無法律授權,二不受法律保護,其經濟與教養資源的持續能力也沒有保障。

當他翻閱一篇篇卷宗、親手辦過一個個案件以後,他才敢相信,有時,人的無情與殘忍是超過想象力極限的。人性的陰暗在這一刻被赤裸裸地撕開,於檢察官的眼中暴露無遺,但最感到疼痛的不是罪犯,卻是檢察官本人。

那些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時,是被脾氣暴躁的父親毆打的小男孩,有時,是被重男輕女的母親不給飯吃的小姑娘。他說,很多次——無數次,在未成年人受父母虐待的案件中,他都想向法院提出撤銷監護權,再申請收養那個無端被傷害的小天使。

然而,這位檢察官,他也知道——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清楚——且不說收養的法律程式能不能走通,就算他有能力照顧一個孩子,可是第二個呢?第三個呢?

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有限的,撤銷監護權的制度,需要的是一整個完善體系的力量來維持。這個體系的建立,絕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完成。

於是,他和他的同事們,有時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禽獸父母把受虐的孩子帶回家,明知道問題根本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明知道悲劇還會再一次發生,卻別無他法。

此時往往是他最痛苦的時候,可是,偏偏他又不能放任自己沈浸在痛苦之中。

他得逼自己掙脫出來——去幫助下一個或許還需要幫助、還有可能得到幫助的孩子。

日本作家伊阪幸太郎說,為人父母而不需要考試,實在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精神不正常的父母、生性殘忍的父母,他們的孩子從來到這個世上開始,就被迫陷入了危險的境地。

我想起了狼群——在狼群中,狼崽是得到最多的保護的。狼一般不會和別的狼分享自己的食物,卻絕不吝惜於把食物留給幼狼,從頭狼到最普通的狼,都願意努力保護小狼們的安全。因為它們知道,狼崽是狼群的希望。

孩子們,那些赤裸裸地來到這個世界的小天使們,他們手無寸鐵,身軀嬌嫩,是那麽地容易受傷,卻又那麽地無力保護自己。可是,他們難道不是人類的希望嗎?他們難道不應該得到最多的保護嗎?

現實與理想的沖突折磨著我,反而讓我對未檢科的工作更加向往。

誠然,未檢科需要時常與人心裏最黑暗的部份打交道,但只有真正見過黑暗的人,才會更加向往光明。在我看來,未檢科的檢察官們,就是那群直面黑暗、追索光明的人。

在我離開檢察院時,我采訪過的那位檢察官告訴了我一個詞:

小蘇麗。

回去學校以後,我找到了一篇寫於上世紀的報導文學,其中記載了二十年前在小蘇麗身上發生的故事。

這個故事是如此地殘忍,以至於那位檢察官只忍用一個關鍵詞來向我傳達,而無法直接訴說於口。

蘇麗案:

1990年12月10日晚,青海高原上的天氣較以往格外地嚴寒,少女馬秀青到鄰居燕誌雲家去借電路保險絲,她一進門,就發現3歲的小女孩蘇麗正跪在搓衣板上,其母親燕誌雲則極力用身體遮擋馬秀青的視線。

馬秀青早就耳聞目睹過燕誌雲虐待小女兒的行徑,今天燕誌雲的反常行動更引起了她的懷疑,她猛地推開燕誌雲,一下子被驚得目瞪口呆:

年僅3歲的莉莉嘴上被膨體紗線縫了4針,黃色的線被鮮血染紅,打了結的線頭還長長地垂掛在嘴邊,她的眼淚如斷了線的珠子,將前胸都浸透了……

「你,你這是幹什麽?」17歲的少女馬秀青心驚肉跳,不忍再看下去,說話時連呼吸都變得急促了。

「這個死丫頭,背著我吃雞食,你說那東西多臟。我縫住她的嘴,看她以後還敢不敢偷吃。」燕誌雲說,「你不要告訴別人,我馬上就把線拆了。」

說完,燕誌雲抓起打結的線頭,用力將線抽出,只見莉莉的嘴唇血流不止……

這殘酷的一幕慘不忍睹,馬秀青扭身跑回家中,趴在床上大哭起來。馬家人一問原由,又驚訝又氣憤,立即向街道居委會反映了這一情況。

居委會的張育英等人趕到燕誌雲家,只見身體瘦弱的莉莉神情萎頓,脖子上兩處被掐得瘀血,鼻梁與臉頰上有多處青紫痕跡,上下嘴唇有一排明顯的點狀瘀血斑。

更使人傷心的是,數九寒天,莉莉穿的卻是破爛不堪的單衣褲,腳上只有一雙涼鞋。

當張育英試圖脫下她的涼鞋,卻發現莉莉的雙腳已經被凍得紅腫,臟兮兮的襪子被膿血粘在腳上,怎麽也脫不下來……

燕誌雲因3歲的女兒偷吃雞食而縫住女兒的嘴,這惡行一時轟動了青海高原,【人民公安雜誌】、【青海日報】、【西寧晚報】都作了報道。

人們紛紛譴責燕誌雲,按理說,她應該有所醒悟,有所收斂。誰知兩年多來,她仍然慘絕人寰地虐待女兒,甚至更加變本加厲。

街坊們不止一次勸阻過燕誌雲虐待女兒的惡行;居委會的幹部們快把她家的門坎都踏平了,但一切仍是徒勞。

無法剝奪她的監護權,即使撤銷了也無人可以扶養小蘇麗,可憐的小蘇麗最終慘死在了她的手下。

1993年3月2日中午,燕誌雲把年幼的女兒獨自鎖在家中,帶兒子蘇超到市場上買肉。

回來以後,燕誌雲精選了一些瘦肉,把肥肉放進鍋裏熬油。陣陣撲鼻的肉香、油香襲來,饑餓的小蘇麗一個勁地咽著口水。

5歲半了,她從沒吃飽過肚子。

借媽媽出去上廁所的機會,小蘇麗再也經不住那香味的誘惑。她怯生生地一步一步挪到爐子邊,偷吃了幾塊肉渣。

「死丫頭,饞死你了。」媽媽的聲音像炸雷一樣在她頭頂響過,送到嘴邊的肉渣和勺子被打落在地上。

燕誌雲一把揪起女兒的頭發,用力將莉莉的頭向墻上撞去——對莉莉來講,這是常事了,長期的經驗告訴她,假如哭出聲音來,媽媽會打得更兇。

她強忍著劇痛,流著眼淚,任憑媽媽肆虐。

氣喘籲籲的燕誌雲將女兒殘酷地折磨了一陣後,仍覺得不解氣。

她一下子看到正在沸騰的油鍋,再一次揪住莉莉的頭發,一翻手腕,使莉莉頭朝天,然後拽過一塊抹布,圍在莉莉的胸前,用大腿夾住莉莉的身體,一只手捏開莉莉的嘴,一只手舀起一勺滾燙的大油,向莉莉的嘴裏灌去……

「吱啦——」莉莉的嘴邊升起一股白煙。

「哇——」很少發出哭聲的莉莉一下子迸出了撕心裂肺的淒慘哭聲。

喪心病狂的燕誌雲將女兒的嘴捏得更緊了,從莉莉嘴角流出的油水、血水染紅了她肥大的手掌,一滴滴掉在地上,莉莉拼命地在母親腿間掙紮……

當晚,在媽媽和哥哥吃飯時,莉莉和往常一樣端著自己的小碗挪到母親身邊,從那焦黑的小嘴裏艱難地擠出低低的聲音:「媽媽,莉莉要吃飯。」

燕誌雲沒等女兒把話說完,就沖她厲聲嚷道:「今天沒你的飯,看你以後再嘴饞。」

莉莉一步一步地又挪到墻角,蹲在地上,用臟兮兮的小手輕輕地撫摸著疼痛難忍的嘴唇和下巴,眼淚「吧噠、吧噠」地滾落下來……

第二天、第三天……第七天,莉莉都很少吃東西。

9日下午,她一連拉了五六次肚子。燕誌雲不僅沒帶莉莉去醫院看病,反而揪擰莉莉的耳朵,痛斥道:「死丫頭,該死啦,一天拉那麽多。」說完,順手抄起一根竹棍朝莉莉的臀部、腿部狠狠地抽打……

晚上,遍體鱗傷的莉莉被陣陣的疼痛折磨得坐臥不寧,無盡的痛苦使她淚流成河。

10日淩晨1時左右,她蹲在痰盂上撒尿,突然「咣當」一聲,莉莉的一句「媽媽」還沒喊完,便永遠倒在了地上:

她的眼睛睜得大大的,似乎還想好好看看這個世界;她的嘴巴也張得大大的,好像還有很多話要講。但是,她的眼腈再也看不見了,她的嘴巴再也不會說什麽了。

小蘇麗死了。

燕誌雲為躲避人們的指責,趕緊扒下屍體上的破爛衣褲,匆匆套上莉莉生前最想穿而從未穿過的新衣褲,但是,她殘害、虐待女兒的罪惡是無法掩蓋的。

當驗屍的公安人員解開莉莉的衣褲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5歲多的孩子身高不足95厘米,一道道肋骨似乎要將那層薄薄的肉皮頂破,屁股上的兩塊骨頭高聳著,黃稀的頭發被揪拽得長短不一;莉莉的身上除了腳掌外,再也找不出一塊沒有傷痕的地方,有的地方甚至潰爛流著膿水;她的嘴唇和下巴被燙得翻了皮,手腳指甲因嚴重瘀血變得烏黑,就連孩子的外陰唇也是傷痕累累。

在莉莉家中,公安人員從衣櫃下的一個角落裏發現了莉莉生前鋪過的一張絨線小毯子,上面還留有斑斑的血跡……

這就是小蘇麗的遭遇,她的故事發生在遙遠的1993年,可是二十多年過去了,新世紀的孩子們,仍然如她一樣,在來自父母的恐怖面前手足無措、無處可逃。

而那些想要幫助孩子的人們,同樣在無可奈何中,逐漸被如海潮般漫延的無力感吞噬。

在這樣如山般沈重的無力感面前,即使身為專門為保護未成年人而存在的執法者,也只能在一次次自責中被良心反復折磨。

他們也只是普通人啊,會累、會疲憊,會被各種或明或暗的規則制約。現實裏沒有超級英雄,也等不到一個救世主來拯救世界。檢察官和他的同仁們,有太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

但他們在努力,在戰鬥,用點滴變化,慢慢改變世界的模樣。

何其不幸,諸多惡魔在此人間;

何其幸哉,尚有戰士於斯世上。

近年來,在未成年人保護領域,一個最可喜的訊息是,銅山區撤銷監護權案,成為了中國第一個完善的、可以作為先例的撤銷監護權案件:

江蘇銅山區的女孩小玲,今年10歲,在她1歲時,父親邵某就抱著她離開了母親王某。此後,邵某多次性侵自己的親生女兒,其間,小玲還曾被一個60多歲的鄰居性侵。

2014年5月,邵某性侵案案發。經銅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邵某最終被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欺負小玲的惡鄰也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為讓小玲有家,該院未檢科辦案檢察官張紅與公安人員一起遠赴河南尋找小玲的生身母親。然而,生母王某無論如何都不肯與辦案人員見面,更是不肯過問孩子的下落。考慮到小玲面臨的生活困難,該院檢察長呂青決定啟動「檢愛基金」,為小玲捐款2萬元。

按照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該院認為,邵某性侵自己的女兒,嚴重侵害了小玲的身心健康;王某在明知邵某因性侵入獄後,仍對女兒不聞不問,應按照【意見】規定書面告知小玲和她的臨時照看人有權依法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2015年1月5日,銅山區檢察院向該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民政局向銅山區法院申請撤銷邵某和王某對小玲的監護權。

2015年2月4日,江蘇銅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小玲父母的監護權,由當地民政局成為小玲的監護人。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頒布後,全國首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

11歲的小玲,這個曾遭生父侵害的不幸女孩,終於獲得了新生。

雖然還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但在一批批法律人的前仆後繼下,我們的社會終究進步了,對孩子們的保護制度,也在逐步推進之中慢慢建立了雛形。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世界也會變得越來越好吧?到那時,來到這個世上的孩子們,也一定會得到更多的保護吧?

可是,那些沒來得及趕上的人——小蘇麗、小楊蘇,還有許許多多的孩子們——卻已然化為了時代的悲聲。

「未成年人檢察科檢察官」,這並不是一個廣為人知的職業,更不是一個輕松的職業。這個職業毫不光鮮,經常被現實的無奈打得灰頭土臉,但是對我們的社會卻是那麽地重要。

當初告訴我小蘇麗的故事的年輕檢察官,還會繼續為了孩子們在黑暗的邊緣奮戰下去;新的、剛畢業的法學生中,也會有一部份人最終選擇這個職業,並為之踽踽一生。

這些現在或未來的檢察官們,他們雖然寂寂無名,雖然都是眾生中不起眼的普通人,但於我而言,他們是真正的英雄——

是在漫長的荊棘路上赤足而行、背負沈重的十字架,為守護人類的未來而同黑暗搏鬥的偉大戰士。

當血肉凡胎燃成火炬,黑夜必為他們的努力所打破,照亮前路的,將是熹微之晨光、破曉之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