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知識

我出租微信給別人了,別人用去詐騙(我不知情),我會負法律責任嗎?

2020-07-23知識

作為反詐騙的我,很負責任的告訴你,責任肯定有。

【刑法】第287條之規定,將帳號提供給詐騙團伙使用的行為,涉嫌構成幫信罪,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191條規定,為洗錢行為「提供資金賬戶」,提供賬戶的人會被立案追訴,最高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比如說騙子用你微信去詐騙別人很多錢,導致對方自殺或者自殘,你是脫不了幹系的。因為你出租微訊號給別人進行詐騙,微信是你的實名制,所以你是這起案件都幫兇。雖然不是主犯,但是也是從犯。不是說你不知道,不知情就算了,事情遠遠沒有你想象的這麽簡單。法律責任,該負的還是少不了。

在網絡快速發展的年代裏,如果你啥都不懂的話,建議你去關註 微信110公眾號, 多學習多認識一下,防止掉坑,防止自己稀裏糊塗的被犯罪。

這個年代大家都有微訊號,為什麽別人要 租你的。不覺得奇怪麽,不覺得蹊蹺麽。為什麽你要出租,為了那幾十塊錢的租號費。不僅僅是詐騙這麽簡單,可能租號的人還利用你的微信朋友圈釋出詐騙資訊,還用你的微信支付進行洗錢。或者是詐騙你的親朋好友,還有套取你微信好友的個人資訊,為下一步詐騙做好準備。到時候公安機關一旦查獲,將會影響你個人學習、工作、前途。

個人金融資訊泄露的話,後果很嚴重的哦。不懂的話,就看下圖。

所以說,奉勸大家不要為了那幾十塊錢的租號費,把自己的微訊號,閑魚號,支付寶賬號等租出去,這樣做不僅僅是害自己,還會連累到自己都家人。

別貪那幾十塊錢的租號費,不然你會損失更大,還有可能進公安局,進看守所!還有可能會被判刑,那妥妥的就記錄著了個人檔案裏,那將是一輩子的事情。所以說,不能因小失大。還有些朋友不知道什麽是個人金融資訊,可以參考圖中的科普。

總之出租微訊號的風險很大,弊大於利,百害無一利。

就不要去貪圖小便宜,不然到時候把自己送進去(監獄),那就太劃不來了。

貪小便宜吃大虧,這種事情不能幹!

但是如果你不是出租的,而是微信被盜用,像這樣的情況的話,那必須要及時的進行修改密碼,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希望朋友們,特別是一些學生朋友,不要亂出租自己的微訊號。也要註意不要讓自己的微信被盜用。 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泄露和被盜,請勿向他人泄露自己的個人資訊和私密!